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05_A/2018-0503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龙政发 发布日期 2018-05-03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土地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建新安置区涉及龙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用活用好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用地的意见》(云国土资〔2016〕12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17〕128号)等要求,龙陵县将规划修改方案和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合并,编制了《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建新安置区总面积31.8775公顷,涉及有条件建设区31.7665公顷、限制建设区0.1110公顷,不涉及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与占用,基本农田布局和数量未发生变化。实施方案调入城乡建设用地31.8775公顷,位于龙陵县龙新乡龙新等7个村民委员会,调入指标来源为本项目拆旧地块,调入地块为龙陵县扶贫安置点用地,数据真实有效。具体调整情况是:根据规划修改要求,将建新区调入地块涉及龙新等7个村民委员会农用地31.4904公顷(其中耕地19.8136公顷、园地0.2347公顷、林地5.0814公顷、其他农用地6.3607公顷)、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0.0045公顷、其他土地0.3826公顷(其中水域0.3619公顷、自然保留地0.0207公顷)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均为农村居民点用地),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由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土地用途分区调整为村镇建设用地区。

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现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同意《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建新安置区涉及龙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

当否,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