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1-0621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
文号 | 龙林草发〔2021〕90号 | 浏览量 |
唐茂良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建设象达镇石斛鲜条交易市场的提案(38)号,已交我局办理。2021年6月18日,我局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召集涉及委员进行了实地查看和协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申请建设的象达镇石斛鲜条交易市场用地尚未落实土地使用相关手续,目前,象达镇石斛鲜条交易场所为象达集市一条临时占街使用的街道。因资金和项目限制,现阶段仅能对现有交易市场进行规范提升,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2021-2025年石斛产业发展指导性意见已安排资金10万元用于规范提升象达镇石斛鲜条交易市场。如确需新建石斛鲜条交易市场,请象达镇先行办理土地征占用相关手续,手续完备后及时申请项目和资金支持。
提案很好,感谢你们对我县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支持。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