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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06_B/2017-0627014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7-06-27
文号 龙林发【2017】103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林业局关于对龙陵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赵美召、郭宗发、许海生等代表:

你们在龙陵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碧寨乡仿野生石斛政策扶持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答复如下:

龙陵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人工种植石斛,在历届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下,石斛产业得到健康发展。为适应消费市场产品多元化的需求,我县逐步实现产业发展转型升级,重点打造仿野生石斛品牌。从宣传推介到产业政策扶持,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消费市场,提高知名度。2016年在CCTV-7、云南电视台、人民日报、云南日报、春城晚报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龙陵仿野生石斛20余次;接待各级党政领导、客商、企业及科研人员到龙陵参观指导仿野生石斛种植34批次,有效宣传了龙陵石斛产业,提高了龙陵石斛知名度;承办了第十届全国石斛论坛,现场观摩了仿野生石斛基地;促成林源石斛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天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我县仿野生种植户签订销售合同,在线上和线下帮助宣传、销售。2017年计划以养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等丰富“龙陵石斛”品牌文化,提升“龙陵石斛”文化内涵;出版《龙陵石斛》期刊3期;组织1次龙陵紫皮石斛产品推介活动,组织参加1次国际性、全国性产品展销会;组织1次对全国部分中药材市场、石斛产品加工、销售企业的对接、调研活动;积极构建有形的营销市场网络与虚拟的电子商务平台营销网络经营模式,开拓销售市场。

二、积极争取资金,对仿野生石斛种植给予资金扶持。组织对2016年仿野生石斛新植面积进行县级验收,经验收,全县以碧寨乡为主的仿野生石斛种植面积为1067亩,应兑付补助资金为106.7万元。目前,林业局正在筹措资金,计划在4月底兑付结束。2017年林业局将争取市级、县级财政支持继续对仿野生石斛种植给予补助,促进石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种植户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感谢你们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龙陵县林业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