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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20251027-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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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郑朝林)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处罚机关备注
郑朝林龙林草罚决字(2025)
第01127号
滥伐林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于2025年9月21至23日在象达镇勐蚌村郑家寨组本户林地杨合余二家(小地名)滥伐杂木(栎类)林木132株,计15.6692m³(活)(折合原木材积8.852m³)取柴出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一类第2项(情节严重)的规定。罚款责令其限于2026年10月27日前在象达镇勐蚌村郑家寨组本户林地杨合余二家(小地名)补种滥伐株数三倍(3倍)的树木(西南桦),共计叁佰玖拾陆株西南桦(即132株×3倍=396株)。处以下行政处罚:      处滥伐林木价值四倍(4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伍仟叁佰壹拾壹元贰角(150元/m³×8.852m³×4倍=5311.2元)。0.53112025-10-272026-4-27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