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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20251015-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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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徐祖乔)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处罚机关备注
徐祖乔

龙林草罚决字(2025

第01125号

未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未经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批,于2025年6月底至今,在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龙塘山林区岩羊山阿鸠田河违法占用林地890.2平方米折合1.33亩,【其中公益林373.1平方米,折合0.56亩,商品林517.1平方米,折合0.77亩。(查2021年森林资源监测数据属象达镇70林班25小班,林种:防护林、用材林;林地保护等级Ⅱ级、无等级)】堆沙,未造成实质性林木毁坏。《云南省森林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一类(林政资源类)、第11项(情节轻微)的规定。罚款 责令改正,限于2026年9月28日前恢复。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并处违法占用林地每平方米6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伍仟叁佰肆拾壹元贰角(890.2平方米×6元/平方米=5341.2元)。0.53412025-10-152026-4-15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