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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20250522-00005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5-05-2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杨明云)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备注

杨明云

龙林草罚决字[2025]第01087号

龙江乡勐外坝村楠木桥组电地偏山(小地名)986号图斑

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于2024年1月份,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在龙江乡勐外坝村楠木桥组杨选恒户的责任山电地偏山(小地名)滥伐栎类173株、计9.1716m³(活),折合原木材积4.9235m³取柴自用。于2025年5月8日立案,5月14日调查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一类第2项(情节一般)的规定。

罚款;其他-补种树木

责令其限于2026年5月14日前在龙江乡勐外坝村楠木桥组杨选恒户的责任山电地偏山(小地名)补种滥伐株数二倍(2倍)的树木(西南桦),共计叁佰肆拾陆株西南桦(即173株×2倍=346株)。处以下行政处罚:

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3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贰仟贰佰壹拾伍元伍角陆分(4.9235m³×150元/ m³×3倍=2215.56元)。

0.2215



2025-5-22

2025-11-22

2028-5-22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