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5020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 | 2025-02-05 |
文号 | 浏览量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杨绍虎 | 龙林草罚决字[2025]第01006号 | 滥伐林木 | 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10月份至2025年1月2日在龙山镇云山社区新寨子组宋家坟采伐与沈家明户承租的山林上的林木(属2024年林草执法变化图斑1069号图斑),经查实共采伐杂栎木267株、计18.4002m³(活),折原木材积9.8882m³(经技术人员认定林木价值为1483.23元)取柴出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一类、第2项(情节严重)的规定。 | 罚款 | 责令限于2026年1月20日前在龙山镇云山社区新寨子组沈家明承包的山林宋家坟补种滥伐株数三倍的树木,共计捌佰零壹株;处于滥伐林木价值四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伍仟玖佰叁拾贰元玖角贰分。 | 0.5932 | 2025-2-5 | 2025-8-5 | 2028-2-5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