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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20250127-00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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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陈子荣)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备注
陈子荣龙林草罚决字[2025]第01005号未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案未经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批,于2024年4月份至今,为方便施工在平达乡安乐村空竹洼小组死人丫口(小地名)超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范围违法使用余祖荣、余顺彩(余旺保)、革安国(由余旺富流转)的自留山(林种:用材林;林地保护等级Ⅲ级、Ⅳ级,属平达乡林改053林班028、003、004小班),违法使用林地面积4639平方米,折合6.95亩,造成748株林木毁坏,折合活立木蓄积16.041立方米。《云南省森林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一类(林政资源类)、第11项(情节轻微)的规定罚款                                  
责令改正,限于2026年1月9日前恢复;并处违法占用林地每平方米6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贰万柒仟捌佰叁拾肆元整。
2.7834

2025-1-272025-7-272028-1-27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