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50127-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 | 2025-01-27 |
文号 | 浏览量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杨常恩 | 龙林草罚决字[2025]第01003号 | 滥伐林木 | 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于2024年3月份期间,在龙江乡上龙村秀水沟组本户的自留山仰天窝(小地名)滥伐杉木76株、计3.5578m³(活),折合原木材积3.0273m³用于取柴自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一类第2项(情节轻微)的规定。 | 罚款 | 处于滥伐林木价值叁倍(3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叁仟陆佰叁拾贰元柒角陆分。 | 0.3632 | 2025-1-27 | 2025-7-27 | 2028-1-27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