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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20250117-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5-01-1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杨恩留)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备注

杨恩留

龙林草罚决字[2025]第01004号

滥伐林木

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于2023年4月10日至24日在龙山镇香柏河村窝子组杨明从户的山林等半沟头采伐栎木526株、计12.1341m³(活),折原木材积6.5208m³取柴用于烤茶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一类、第2项(情节严重)的规定。

罚款

处于滥伐林木价值四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叁仟玖佰壹拾贰元肆角捌分。

0.3912



2025-1-17

2025-7-17

2028-1-17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