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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2024120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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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杨亚杰)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处罚机关备注
杨亚杰龙林草罚决字(2024)第01041号未经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于2024年9月20日至今,在龙新乡蚌渺村上元二组杨宁荣、杨平荣、杨世才的林地(林种:一般用材林;林地保护等级Ⅲ级)刘家洼,进行G219施工时为维护老路(黄南线)超出老路范围使用该林地,使用林地面积774.5平方米、计1.16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一类、第2项(情节严重)的规定。罚款;其他-补种树木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费用一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万捌仟贰佰元整(18200.75元×1倍18200.75元)的罚款。1.8200752024-12-62025-6-6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