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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20240819-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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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彭武良)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处罚机关备注
彭武良龙林草罚决字(2024)第01022号违法行为人彭武良与其子彭安局(另案处理)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同意且未办理《采集证》,于2023年2月中旬,龙新乡雪山村弯子寨组对面山林、对门山、憨人坟山中采挖野生兰花112丛,其中彭武良采挖59丛,彭安局采挖53丛,用于出售,于2023年2月17日被龙陵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执法人员调查处理,2023年12月6日向龙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审查起诉,经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并于2024年6月5日移交至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行政案件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于警告

2024//8/192025-2-19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