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5072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5-07-23 |
文号 | 浏览量 |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你单位《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关于龙陵县保护区外开展两栖、爬行动物采集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人员杨升品(林队)、刘申权、刘家升三人在龙陵县的镇安镇、龙新乡、勐糯镇辖区内,采用蛇钳、抄网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两栖爬行类动物计划对物种数量较多的物种进行3-5号的遗传组织样品和标本采集73种,预计采集219(只、条)个体用于开展龙陵县域的不同海拔梯度两栖、爬行动物生物多样性及分布特征,采集相应的物种标本、组织样品及音像材料,增强龙陵县两栖爬行动物生物多样性的研究。
一、猎捕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30日,严禁超时、超额、超种类猎捕。
二、你单位务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确保猎捕过程中不伤害其他野生动物。禁止进入其它地区及自然保护区内猎捕。
三、请镇安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龙新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勐糯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做好属地监管和配合工作。采集结束后向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备案。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