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4051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4-05-10 |
文号 | 浏览量 |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你单位《关于于中斌等四人开展高黎贡山边缘区域两栖爬行动物多样性考察的工作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高黎贡山边缘地区的镇安镇、龙新乡辖区内,采用蛇钳、抄网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两栖爬行类动物39种用于开展“高黎贡地区野生动物全景动态监测体系建设与安全评估示范”项目,标本总体数量控制在195只以内。猎捕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4日,严禁超时、超额、超种类猎捕。
二、你单位务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确保猎捕过程中不伤害其他野生动物。禁止进入其它地区及自然保护区内猎捕。
三、请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龙新乡林业服务中心做好属地监管和配合工作。采集结束后向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备案。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