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06_B/2017-072402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7-07-24 |
文号 | 浏览量 |
2017年7月21日,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龙陵县2017年胡蜂产业发展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意见》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提出的背景
为充分发挥我县地域特色优势和胡蜂产业资源优势,加快壮大我县胡蜂产业,尽快解决单一、散乱的发展状况,向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方向发展,助推“精准扶贫”,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二、目标任务
(一)2017年放养胡蜂3.5万巢,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1.0113万巢(包括2017年的8500巢,2016年项目未完成养殖的1613巢);预计生产蜂蛹105吨(按每巢3千克折算,2016年价格160元/千克,16万元/吨,共计1680万元);酿制“蜂子酒”273吨(25万元/吨,共计6825万元);提取初蜂毒原液30千克(40万元/千克,共计1200万元);外销蜂王5万只(15元/只,共计75万元);外销标准蜂巢2万巢(300元/巢,共计600万元);实现产值10380万元。
(二)2017年5月底,完成优良蜂种培育5.5万巢,确保2017年放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2017年3月底,完成2个县级良种繁育基地和10个乡镇级良种繁育基地规划建设(可在2016年建设的基础上改扩建);4月底,各乡镇、县林业局共完成15个养殖示范基地的选址建设工作(每个示范基地养殖巢数在50巢以上)。
(四)2017年5月底,完成50人胡蜂蜂种繁育、养殖管理全套技术业务骨干培训工作,完成500人次养殖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2017年12月底,完成胡蜂地方标准制定及贯标工作。
(六)2017年12月底,配合企业完成产品生产许可手续,胡蜂系列产品定型,实现产品生产、加工、销售。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7年县财政继续安排100万元胡蜂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人员培训35万元(全县计划培训550人,其中:胡蜂蜂种繁育、养殖管理全套技术业务骨干培训50人,每人给予3000元补助,养殖管理技术人员培训500人次,每人给予400元补助);县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每个补助5万元,共计补助10万元;乡镇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每个补助1万元,共计10万元;胡蜂标准化养殖基地每个补助1.5万元,共计22.5万元;胡蜂地方标准制定及标准化体系建设5万元;胡蜂产业发展工作经费安排17.5万元(主要用于产业督查、检查工作经费、宣传经费等支出)。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对各部门用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项目资金进行有效整合,扶持胡蜂产业规模化繁育,区域化放养和胡蜂产业龙头企业、养蜂专业合作社发展。特别是县扶贫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贫困户养殖胡蜂的补助,加大对技术培训的扶持。2017年由县扶贫办安排扶贫资金17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胡蜂8500巢(每户养殖5—20巢,验收合格后每巢补助200元。扶持养殖胡蜂品种包括葫芦蜂、土蜂、黄腰蜂、黄蜂)。龙山镇、龙新乡、勐糯镇同时完成2016年扶贫项目未养殖的1613巢,验收后按每巢200元补助(补助资金为2016年项目资金每巢150元、其他筹措资金每巢50元)。项目实施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养殖能手、养殖大户建立合作机制,创新养殖模式。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胡蜂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通过积极争取信贷资金,开设绿色通道,创新抵押担保模式,简化贷款审批程序,重点支持良种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专业合作社组建等关键环节。积极支持、优先安排胡蜂龙头企业的贷款需求。逐步增加林业贴息贷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和小额贴息贷款等信贷额度。积极探索建立胡蜂产业发展基金、财政委托信贷、担保公司担保等融资方式和扶持办法,支持胡蜂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结合胡蜂产业特点,开发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在蜂蛹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为胡蜂生产企业、养蜂专业合作社和养殖户提供保险服务,不断提高胡蜂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胡蜂龙头企业和胡蜂养蜂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及省委、省政府针对各项农业产业化和农业龙头企业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实行土地优惠政策。胡蜂龙头企业、养蜂专业合作社新增建设用地用于胡蜂产品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的,其用地指标优先安排。
(五)实行用水用电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农业龙头企业用电扶持政策。投资胡蜂龙头企业因扩大生产需电力扩容和增加用水的,有关部门要给予优先安排和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