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1-113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林场、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龙陵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通告》规定,从2021年12月1日起,全县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各指挥所、各村(社区)从12月1日起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人员在岗在位在工作状态,全面履行值带班职责,并将值班带班表于12月1日17:00 前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二、迅速启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各指挥所、各村(社区)要及时安排部署,迅速启动今冬明春防灭火工作,各级防灭火专兼职人员、护林员、扑火队伍要立即上岗就位、履职尽责,落实落细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
三、全面开展宣传教育
一是各指挥所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迅速翻新宣传标语标牌,将《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户主通知书》发放到户、横幅布标悬挂到林区草原,要通过户主会议、广播、粘贴发放等形式将《龙陵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通告》进行广泛宣传,确保人尽皆知。二是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及时组织,将《龙陵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通告》要求传达到干部职工,切实营造人人防火、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切实筑牢森林草原防火“第一道防线”。
附件:《龙陵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通告》
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