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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06_B/2017-1109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7-11-09
文号 林党发〔2017〕48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林业
中共龙陵县林业局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8日至5月2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林业局暨党委所属县森林公安局进行了巡察。7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林业局暨党委所属县森林公安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林业局党委、领导班子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1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政不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决策制度、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议事规则,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改正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的议事范围、参加人员、上会程序,推行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单行记录,切实加强议事决策原始痕迹管理,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二是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及时下发文件。

(二)关于对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林业局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党委重视,部署到位。局党委对上级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做到了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成效,行动迅速,部署到位。二是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局党委及其下设的各党支部、股室、二级单位都能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同时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具体负责检查监督各下设单位对上级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局上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三是明确责任,指导到位。建立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下发了《中共龙陵县林业局委关于党委委员职责分工的通知》(林党发〔2017〕32号)。局党委书记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林业重点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监督检查、同考核奖惩;党委委员指导挂钩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抓好党支部“三化”建设,结合支部实际总结经验,创新方式抓党建,抓出特色抓出亮点;党务工作者到各党支部进行基层党建工作业务指导,解决各党支部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多措并举,监督到位。制定文件传阅制度,办公室人员加强对文件传阅及时跟踪提醒,做到按时签批,按时办结,及时整理归档,对重点部位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了执行力和办事效率。

(三)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形成定期召开会议制度,做好会前准备。需要上会研究决定事项由各股室提出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局办公室统一收集整理会议议题于会前三日下发参会人员,给参会人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间,会上充分发表意见,确保决策科学,不临时动议增加议程,集体决策时认真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二是关于规范会议记录的问题。抓好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全程纪实要求做好会议记录,每一位参会人员发言的要点都要记录完整,采用录音笔作为辅助,会后根据录音整理完善,做到要素齐全、记录规范。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重视不够,机关党建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下发了《中共龙陵县林业局委关于印发党建工作“三个清单”的通知》(林党发〔2017〕25号),开展党建工作自检自查、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针对存在的机关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抓好整改,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好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的监督责任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发挥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的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党建责任落实。二是责令各党支部对上年年末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思想政治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强化理论和思想武装,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日”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正绩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下发了《推进全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林党发〔2017〕27号),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开展好集中学习和自学。二是由局纪委对党支部的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党员学习情况采取随机提问,以问促学,适时开展知识测试,提高学习实效。

(三)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提高业务能力,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倡导干部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自学,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能力。严格按照“党员日”主题开展活动,规范每月“党费日”活动,建立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制度,规范党费收缴和党费证的填写,下发了《中共龙陵县林业局委开展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制度》(林党发〔2017〕37号)。由人事股对党员的交纳党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各支部将规范党费收缴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及时督促提醒。

(四)关于组织生活不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完善局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制度,党委委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从严开展组织生活,避免出现灯下黑的情况。二是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和批评意见清单,党委书记严格把关材料的质量,对不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批评意见清单“辣味”不够的责令重写,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敢于较真碰硬,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局党委、局纪委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深入把握党中央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新部署,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抓深、抓细、抓实的要求,压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督办检查、工作约谈、签字背书、评议、党建述职等措施,把责任压力传导到各个支部和每一位党员,充分运用党建责任制检查考核成果,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

(二)关于从严管理担当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效防止权力腐败。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凡属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重大事项,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都要及时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同林业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使考核评价更加合理、更加科学;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对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敲敲警钟,注重抓好提前预防这个关键环节。二是严肃“一岗双责”责任。凡干部职工被立案审查的,从分管领导到股室负责人均要深入剖析案例,写出案件分析材料,查找原因,汲取教训,排查出廉政风险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

(三)关于执行组织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根据《关于集中清理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6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于6月10日以前清退了向三个林场借调人员12人,并制定下发了《龙陵县林业局关于加强对借调(抽调)人员管理的暂行规定》(林党发〔2017〕18号),进一步加强了对借调(包括抽调)人员的管理。二是认真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局党委书记要对班子成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逐一审核,并进行抽查核实,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的行为时有发生,“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使用工会费。森林公安局清退违规工会费用10800元。2017年7月17日,如数归还行政经费拨入工会账户12000元,凭证号2017年7月1号。二是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对挂账3年以上往来款已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和催收,已收回借款5笔,金额342500元。三是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制定下发了《龙陵县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龙林发〔2017〕77号),加强了林业建设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规范项目的申报、批复、计划执行等管理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下一步,林业局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个严禁”和干部作风建设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林业系统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5-6121833;电子邮箱llxlyjbgs@163.com。

中共龙陵县林业局委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