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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2022-1216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12-16
文号 龙林草发〔2023〕169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挂钩联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服务中心,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挂钩联系工作方案》已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挂钩联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促进林草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推进构建“县—乡—村—护林员”四级管理责任机制,促进森林草原防火责任、措施、保障三落实,根据中央、省、市、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筑牢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屏障,实行挂钩联系指导工作制度,督促挂钩联系区域严格落实林草部门森林草原防火行业管理主体责任,树牢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抓实抓准抓严森林草原防火各项措施,做到隐患早排查、早发现、早治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

二、挂钩联系区域划分

(一)龙山镇、腊勐镇、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挂钩联系领导:段早仙 党组成员、副局长;

挂钩联系股室: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二)镇安镇、龙江乡、龙新乡、亮山林场、三江口林场。

挂钩联系领导:匡家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挂钩联系股室:资源管理站、生态修复管理站、种子管理站。

(三)碧寨乡、勐糯镇、木城乡。

挂钩联系领导:雷有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挂钩联系股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业和草原产业工作站、石斛研究所。

(四)象达镇、平达乡。

挂钩联系领导:石正旭 副局长;

挂钩联系股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防火监测中心、林长制工作股、林政稽查大队。

挂钩联系领导如有工作变动,按挂钩联系股室情况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方式

由县林草局挂钩联系领导带队,挂钩联系股室参与,组成工作组,每年对挂钩联系区域开展实地督促指导不少于2次。可采取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持续性联系与阶段性联系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时间

每年森林草原防火期和重要时间节点。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重要时间节点包括:元旦、春节、各级“两会”、清明节、五一节等。具体时间由各组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并通知挂钩联系单位。

五、工作职责

各森林草原防火挂钩联系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督促挂钩联系区严格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一)督促预防和责任落实工作。督促联系挂钩责任区认真履行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早期火处置工作职责,逐级签订责任书,划定管护区域,落实管护责任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责任体系,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确保责任履行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督促宣传和群防群治工作。督促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寨、进学校、进林区、进农户活动,加强与媒体深度合作,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面;加强重点人群的精准性宣传,增强宣传效果,让生态保护人人参与,生态红利人人共享的理念深入人心,确保取得实效。

(三)督促加强火源管控工作。督促运用好“防火码”,设置防火检查卡点,落实火源管控措施;野外生产性用火、生活性用火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并领取野外用火许可证,明确用火安全责任人,全面落实防范措施;在低火险天气条件下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计划烧除和林下可燃物清除,减少林下可燃物载量。利用卫星热点、视频监控报警系统、人工巡护、高山瞭望等方式加强预警监测,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确保依法治火取得成效。

(四)督促加强队伍建设。督促加强林草部门管理的专业队、半专业队及护林员队伍建设,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集中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森林火情处置能力;加大乡镇、村级防火人员培训力度,确保每个村民委员会有2-3名懂早期火处置的护林员,并配备必要的防灭火机具,不断提高安全处置早期火情的能力。

(五)督促强化项目建设。督促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林草发展规划,配齐配足项目经费,加快推进项目进度,进一步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早期火处置能力;实施营林生产设计过程中,应配套森林草原防火设施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做到防火设施建设与营林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六)督促做好早期处置。督促严格执行防火期内24小时

值班带班、卫星热点2小时、视频监控报警反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按县级不低于50万元,重点乡镇林场不低于8万元的标准储备物资,确保物资储备到位;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须立即向属地森防指办公室报告,并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六、工作要求

(一)各挂钩联系领导要高度重视,根据局务会安排,深入挂钩联系区开展督促指导。强化工作指导,对挂钩联系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每次督促指导结束后,由挂钩联系股室在5个工作日内将促指导情况报告及《森林草原防火挂钩联系督促指导问题反馈表》书面反馈至防火监测中心。

(二)各单位要支持配合好挂钩联系组做好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违规用火,及时研究解决挂钩联系组发现的问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各乡镇林业服务中心,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根据联系挂钩责任区分工加强工作的请示汇报,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四)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由分管防火工作的副局长带领专业队参与处置,并指导防火监测中心做好值班值守,火情调度等相关工作。

森林草原防火挂钩联系督促指导问题反馈表

督促时间                                                            参加督促人员:

序号

督促单位

督促内容

督促发现问题

备注



1.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是否召开工作部署会议?

2. 是否按“县-乡-村-护林员”建立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

3. 乡镇林业中心、林场是否与护林员、瞭望员鉴定责任书、划定管护区域?可电话抽查询问护林员、瞭望员是否清楚管护区域和工作职责。

4. 是否落实领导挂钩联系制度,乡镇领导挂村,村级领导包片负责?

5. 是否与林区施工企业、个人签订防火责任书,落实防火措施?

6. 是否落实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管责任?

7. 是否制定森林草原防火规划,是否按照规划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

8. 是否将森林防火经费按重点乡镇8万元,一般乡镇5万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

9. 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是否建立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开展联防工作?

10. 是否制定年度防火宣传教育方案,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月、警示教育等活动?是否组织开展了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户等活动?



序号

督促单位

督促内容

督促发现问题

备注



11. 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是否建立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开展联防工作?

12. 是否制定年度防火宣传教育方案,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月、警示教育等活动?是否组织开展了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户等活动?

13. 防火期是否在重点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设立检查站,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扫码登记,并宣传防火安全,收缴火种?

14. 是否严格实行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是否印发违规用火专项治理方案,取得哪些成效?

15. 是否在重点林区、入山主要道路两侧开展林下割除、清理工作?

16. 是否组织开展林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哪些成效?

17. 是否组织开展了专业队及乡镇半专业队培训,乡镇扑火人员能正确操作装备?

18. 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并有人值守,对火警信息能否及时通报、核实、处置。工作记录是否详实?

19. 乡镇按8万元储备防火物资,装备性能是否完好?

20. 是否制定了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办法,是否进行了演练?

21. 在防火期内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电话是否有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