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1-020800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
文号 | 龙森指〔2021〕1 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春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现将《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021年“春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组织好“春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
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021 年“春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方案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民间祭祀及林区休闲旅游活动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极其严峻。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制定本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对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要求,以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为最高目标,着力落实灾前防控,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落实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加大野外违规用火处罚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有效防控野外用火,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和全面控制相结合、依法管制与合理疏导相结合、部门监管和依靠群众相结合、综合治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县指挥部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俊同志任组长、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陈春云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森林消防中队组成的春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个综合督查组及五个督查巡查组。各督查巡查组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由各单位调配补充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一)综合督查组
组 长:杨 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
成 员:刘 勇 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
陈春云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县林业和草原局长
蔺 坚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负责督促各乡镇、各督查巡查组工作开展。
(二)督查巡查组
第一组
组 长:杨学龙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杨晓龙 县应急管理局火灾和水旱灾害应急管理股负责人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1 人
县级专业扑火队1 人
负责督查巡查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古城山片区,督促龙江乡、腊勐镇、碧寨乡、三江口国有林场开展防控管控,车辆及驾驶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安排。
第二组
组 长: 冯思勤 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
成 员:县级专业扑火队2 人
负责督查巡查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小黑山、大雪山、江中山,督促龙新乡、勐糯镇开展防控管控,车辆及驾驶员由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安排。
第三组
组 长:龙建尧 县森林消防中队中队长
成 员:县森林消防中队队员4 人
负责督查巡查腊勐松山林区,协助腊勐镇做好松山林区防控工作,车辆及驾驶员由森林消防中队安排。
第四组
组 长:石正旭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成 员:杨德文 县林业和草原局防火监测中心主任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1 人
县级专业扑火队1 人
负责督查巡查县城面山、高速公路、320 国道、龙腾二级路沿线、河头尖山的巡查,督促龙新乡、龙山镇、镇安镇、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开展防控管控,车辆及驾驶员由县林草局安排。
第五组
组 长:匡家斌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成 员:罗继程 县林业和草原局防火监测中心职工
县级专业扑火队2 人
负责督查巡查苏帕河流域、段木公路及边境一线,督促象达镇、平达乡、木城乡及亮山国有林场开展防控管控,车辆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安排。
三、督查巡查时间及工作措施
(一)督查巡查时间
2021 年2 月11 日至2 月17 日,每日09 时开始至上山游玩人员离去为止。
(二)工作措施
1.强化督查巡查。各督查巡查组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抓实负责片区的督查巡查工作,做到不留盲区死角,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并将每日督查巡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各级指挥部(所)成员单位要在春节前组织上好干部职工防火“一堂课”,教育、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遵守防火相关规定。县委宣传部要统筹安排,通过网站、电视台、公众号等平台刊播防火公益广告。县教育体育局要督促老师抓好假期间各类学生的教育管理。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部门要利用所属通讯系统发送防火信息,切实提高全民防控意识。二是各指挥所要全面采取集市摆摊、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播放乡村广播、村组会议等形式广泛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扑火常识,确保每户一个以上森林草原防灭火“明白人”全面夯实、筑牢人防基础。
3.强化防控管控。一是各指挥所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春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防控方案,于2021 年2 月9 日前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全面压实责任和加强防控管控,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辖区防控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各乡镇要统筹安排,将疫情防控检查卡点与“防火码”扫码检查、宣传教育相结合,实现疫情防控和防火工作“两结合,双推进”,切实织密织牢防控管控网。三是各指挥所要切实抓好“五种人”管理,特别是智障、精神病患者的管控,加强学生、老年群体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严防重点人群引发火灾和盲目扑救火灾造成安全事故。四是县级四个重点火险区(县城面山、自然保护区、亮山林场、腊勐松山林区)、国有林区等重点管护单位要在主要入山道口增岗设卡,对过往行人、车辆履行“防火码”扫码检查登记职责,切实将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各瞭望台要严格按照全天候、不间断24 小时瞭望监测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各类护林员要强化“春节”期间责任区的巡逻巡护,认真履行林区林缘不吸烟、不用火的宣传责任和暂扣火源火种、制止违规用火的管控责任,发现火情火警及时报告和就近组织先期处置。
4.强化依法治火。一是县级督查巡查组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违规用火的要及时制止,采集当事人信息、现场照片,移交属地林业站依法处理,各林业站要于案件移交24 小时内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督查组。二是各指挥所要加大巡逻巡查力度,特别是强化夜间和违规用火、火灾多发地段等重点时段和部位的工作力度,对林区林缘违规用火的个人,未引发森林火灾的一律罚款950 元,引发森林火灾的必须处10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将被动的管控转变为行动的自觉。
5.强化应急值守。“春节”期间,县指挥部、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林业站、林场、保护区管护局、瞭望台工作人员,护林员、县乡专业扑火队员要严格执行24 小值班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火情零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各指挥所要于2020 年2 月9 日前将“春节”值班带班表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强化应急处置。县森林消防中队、县级专业扑火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乡村应急扑火队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火灾,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科学处置,坚决避免出现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安全事故。
7.强化纪律保障。对督查巡查中发现工作不落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按照《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暂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12号)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县级督查巡查工作联络人: 杨德文,电话612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