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06_B/2017-0331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专项规划 | 发布日期 | 2017-03-31 |
文号 | 浏览量 |
(摘自保山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10)
一、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云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云南省深化林业改革专项方案》、《保山市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保山市深化林业改革专项方案》精神,深入推进林业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进一步理顺林业管理体制,健全经营机制,激发发展活力。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完善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统一的林权流转市场;探索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主要内容的林权流转改革;建立公益林发展保护和商品林可持续经营新机制;探索建立林权收储机制。在全市深入开展集体林确权发证"回头看"和查缺补漏扫尾工作,全面完成市、县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的林权管理和林权服务信息网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完善林木权证相关政策,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在全市全面开展林木权证发证工作。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建立起初步适应林业产业发展需要的要素市场,形成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森林管护体系。
(二)抓好国家公园建设试点
积极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实现自然生态有效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林业部门在国家公园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理顺国家公园管理体制。认真开展科研监测工作,推动保护区精细化管理,切实抓好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适度开展高黎贡山生态旅游、科考项目,加快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宣传、游憩展示体系建设。
(三)推进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
在省级出台《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管理指南》、《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规划》后,结合保山实际制定出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强化对保护区的管理和合理利用;加大社区发展及环境教育力度,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尝试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继续强化生物走廊带建设和近原生地的保护与研究,进一步开展对白眉长臂猿、兰种植物、白尾梢虹雉、大树杜鹃、羚牛、云猫六个明星物种的深入研究,推动自然保护区精细化管理等工作;在省和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完成保护区的各项工作。
(四)抓好国有林场改革
进一步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健全政策体系,规范经营管理,实现国有森林资源质量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更加科学,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林区和谐稳定。科学界定国有林场性质,明晰国有林场功能,创新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方式,改革劳动人事制度。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调研,认真总结、推广腾冲国有林场改革成功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在《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指导下,全面启动我市的国有林场改革。
(五)完善陡坡地生态治理政策
把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与我市陡坡地生态治理、绿化荒山行动结合起来,科学规划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实施规模、布局重点,积极争取将全市25度以上陡坡耕地全部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2020年前,力争全市完成20万亩陡坡地治理,其中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10万亩,重要水源地25度以下坡耕地面积10万亩。
(六)开展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
建立科学、简便、高效的集体林区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实现越采越好、越采越多、青山常在、永续利用。逐步放活对集体林区商品林的采伐利用管控,放活对速生丰产用材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竹林的管控,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方便林农自主经营,2020年前,建立科学、简便、高效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创新公益林生产经营方式,探索研究公益林森林抚育,以及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合理流转试点。严格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江四路"沿岸沿边生态恢复治理的意见》、《保山市林业局关于立即停止在重点区域采伐林木的紧急通知》和《保山市林业局关于加强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停止重点区域的林木采伐。
(七)开展湿地建设保护试点
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控制湿地流失和破坏,到2020年,全市自然湿地面积保护率达到45%,自然湿地总面积不低于1.6万公顷,恢复并扩大湿地面积,湿地生态功能和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以保护特有湿地、恢复一批自然湿地生态系统为重点,完善湿地保护新机制,规范湿地资源利用方式,探索湿地保护新措施。按照《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制定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科学、有效的开展湿地资源保护,增强湿地功能,全面提升湿地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水平,使湿地生态系统自然性、完整性、稳定性得到不断增强。
(八)完善林业投融资体系
完善造林、林木良种、森林抚育、林业防灾减灾、林业科技推广等林业补贴制度,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林业贴息贷款范围和规模,创新公益林生产、经营、管护方式。开展林木权证抵押贷款试点,在省厅制定出台观赏苗木抵押贷款和经济林果证抵押贷款实施意见后,及时起草市级方案和贯彻落实意见;全面落实贴息省级配套资金逐步扩大林业贴息贷款规模;积极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林业金融服务平台、创新林权抵押业务品种和积极扶持新型林业经济组织,扎实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便利化。在不改变公益林性质前提下,探索允许公益林以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发展林下经济;探索林木良种补贴制度,促进良种的推广使用;2020年,建立造林补贴的普惠制政策及后补贴机制,政府支持、金融扶持、社会资本投入、民众广泛参与,投资主体多元、投资形式多样的现代林业投融资体系初步建立。
(九)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按照"谁收益、谁付费"以及"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完善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配合省做好跨部门、跨区域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形成综合补偿与分类补偿相结合转移支付、横向补偿和市场交易互为补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积极探索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区位极其重要、非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探索建立由国家出资征收、赎买或置换的机制;建立管补分离的生态效益补偿基(资)金制度,保障所有者的补偿利益,促进公益林的有效管护。认真执行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同步提高的联动机制。开展湿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研究试点;完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2020年,进一步拓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渠道,借鉴腾冲火山热海景区生态效益补偿模式(腾冲县在重点旅游开发区生态补偿方面在全省率先取得突破,由旅游开发企业对火山、热海景区内的2640亩森林每年给予集体和村民24.7万元的补偿),研究制定水利、电力、交通、旅游、煤炭等企业征收生态补偿费政策,探索建立同一水域上下游跨行政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提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
(十)完善林业综合保险制度
建立完善的林业综合保险制度,基本实现林业灾害由政府补偿到商业赔偿的转变,增强林农和林业企业抵御林业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林业灾害损失。巩固森林火灾保险试点、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成果,积极探索林业有害生物保险,逐步扩大林业综合保险覆盖面,推动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积极争取将林业有害生物保险纳入全省试点,2020年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建立林业综合保险,制定保险中介、保险公司、保险主体间相关问题的规范和办法,启动政策性林业综合保险试点。
(十一)加强林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健全完善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林业行政管理体系、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发挥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林业的主体作用。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科学划定森林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力度,对工程建设使用林地实行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林地定额由市级统筹,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及民生工程,实施林地管理考核指标规定;配合省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评价方法;全面推行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管理模式;依托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善洲林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弘扬生态文化;在稳步继续推进低效林改造、石漠化治理等林业重点工程的同时,继续开展绿化荒山行动,认真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江四路"沿岸沿边生态恢复治理的意见》,全面停止重点区域的林木采伐。争取国家、省倾斜支持我市生态安全屏障试验区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立系统的涉林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十二)完善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建立健全权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深入研究集体林、国有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产权管理制度,为理顺产权关系提供依据;制定并实行林业自然资源登记管理办法,查清全市林地、石漠化土地、湿地,以及森林、林木和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自然资源现状,健全林业自然资源资产档案体系;制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公开、透明的林权流转交易市场,搭建林权交易平台,实施及时有效的林权监督管理和交易评估服务,保障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森林资源安全,在省统一部署下,开展森林、林木、林地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集体林确权发证查缺补漏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启动开展全市林地变更调查工作,2016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及时更新全市林地"一张图";研究制定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核算和有偿使用制度;2017年,基本建立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制度,出台改革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意见。
(十三)加强林业法治体系建设
坚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建立林业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生态红线保护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认真抓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各级林业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健全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加强法治监督工作,强化林业案件定期报告制,行政执法重大问题处理上报备案制、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林业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认真开展全市林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建立的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十四)加快完善发展林下经济政策
完善林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创新林下经济发展模式,转变林产业发展方式,调整林产业结构,力争到2017年,全市发展林下经济使用林地面积400万亩以上,其中石斛种植面积达1200万平方米,林下经济总产值达10亿元以上,其中石斛产值7亿元以上。林农林下经济人均收入达1500元以上。十三五期间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发展林下产业50万亩以上,其中:新发展石斛1000万平方米(2.5万亩);新发展草果5万亩;新发展以重楼、当归、续断、桔梗、红豆杉等为主的中药材15万亩;封山育菌30万亩。2020年,基本形成完善的林下经济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十五)创新发展林业新型经营主体
制定出台林业新型经济组织扶持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制林场等林业经营组织,形成国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和统一经营、合作经营、股份经营、承包经营等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的森林资源经营格局。鼓励林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家庭林场、林农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流转,推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经营,使林农获得更多的林业财产性收入。按照"适时催生一批、加快培育一批、积极改组一批、着力提升一批"的思路,实行分类指导和扶持,培植一批带动面广、竞争力强、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的木本油料、林下产业、高黎贡山糯橄榄等加工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实施订单林业,建立有效供给的原料基地,提高林果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按照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要求,十三五期间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和各类联结农户与龙头企业的服务组织,使林农专业合作组织达到700户以上,在现有90家省级示范社的基础上,催生扶强一批林果生产的专业合作社,使省级示范社数量达到150户以上;在现有30户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扶持措施,积极培育40户以上的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使省级龙头企业达到50户,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达到5户以上。
(十六)完善现代林业产业市场体系
建立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林业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非公林业经济发展、市场平台建设、市场主体培育、流通体系建设、品牌战略实施、市场宣传推介、市场信息服务建设。以龙陵县石斛研究所为平台,加强与高等院校、重点科研院所合作、协助,探索建立专家工作室,开展良种繁育、深层次产品开发、病虫害生物防治等;进一步加强林业标准化生产能力建设、强化场地保护和生态恢复治理、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创新能力、林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探索建立林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配合省厅开展的各项产业体系建设工作。
二、积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
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体系,科学合理布局,要完善产业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要发挥特色优势,培育主导产业,要加强改组改造,推动产业升级。要健全林产品流通体系,建立林产品市场预测预警系统和信息发布平台。提升和拓展三大林产业支柱群,积极培植四个林业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建设四大产业基地。即:根据保山林业资源特点、比较优势和发展基础条件,重点提升和拓展高原特色木本油料产业、林产品加工业;积极培植林下资源开发、观赏绿化苗木产业、野生动植物繁殖利用业、森林生态旅游业四个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重点打造提质增效以核桃、油茶、澳洲坚果等为主的木本油料林基地,以西南桦、桤木、红豆杉、秃杉、木莲、马蹄荷等为主的乡土速生珍贵用材林基地。以石斛、草果、中药材、食用菌和绿化观赏苗木等为主的非木质林产品生产基地五大产业基地。
(一)以提质增效为重点,继续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十三五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基地20万亩,其中核桃10万亩、澳洲坚果10万亩,到2020年末,全市核桃保存面积将达465万亩、油茶86万亩、澳洲坚果36万亩。十三五期间计划开展木本油料中耕抚育180万亩,其中核桃160万亩、油茶10万亩、澳洲坚果10万亩。
(二)加快林下经济发展
结合《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到十三五末我市林下产业种植面积达58.75万亩,其中石斛1500万平方米(3.75万亩);草果30万亩;以重楼、当归、续断、桔梗等为主的中药材25万亩。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林下自然条件,借助林地的生态环境,在林冠下选择适合林下生长的动植物和微生物(菌类)种类,进行科学合理的种植和养殖等生产与经营,以羊、牛、鸡等为重点,以野生动物驯养为辅助,大力发展林下养殖。
(三)进一步推进高黎贡山糯橄榄产业发展
结合我市干热河谷造林植被恢复治理大力发展糯橄榄产业,到2020年,高黎贡山糯橄榄基地面积达20万亩。
(四)稳步实施低效林改造
充分发挥我市自然优势和林地生产潜力,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稳妥推进低效林改造,继续加大低效林改造方式转变,重点向巩固提质增效木本油料转变,十三五期间实施低效林改造180万亩,其中:森林抚育50万亩;木本油料林复壮改造核桃复壮改造130万亩。
(五)建设珍贵用材林基地
通过开展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实施国家木材战略储备、珍贵用材林、大径材培育、速生丰产林等建设项目,加快培育用材林基地,建设秃杉、西南桦、红豆杉、木莲、马蹄荷等为主的珍贵、速生丰产林150万亩,其中新造林50万亩,抚育100万亩。以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为依托,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100万亩。
(六)大力发展绿化观赏苗木产业
2020年绿化观赏苗木产业基地经营面积达到1万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2020年前完成招商引资5户,培植和扶持龙头企业15--25户,领军和带动全市观赏苗木产业发展。规划建立观赏苗木交易市场5处,每处300--500亩规模,集展示交易于一体,建设观赏苗木网络信息平台及网络信息交易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行业动态,供求信息,实现信息、资源、技术共享.培育观赏苗木销售经纪人队伍,发展交易中介组织,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七)积极培植林产品加工业
发展深加工与整合初加工双向推进,构建加工体系。建立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林业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林业企业集团,加快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市场竞争优势、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林业龙头企业;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鼓励林农采取自愿联合、入股分红、委托经营、有偿转让、"一事一议"、集中管护等方式,组建林农专业合作社,实行规模经营、集约经营。积极组织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和省级示范社,2020年,使全市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达50户以上,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达5户以上,市级龙头企业达40户以上;全市林农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700户以上,省级示范社数量达到120户以上。
(八)大力培育食用食物油加工业
2020年,我市木本油料林基地总规模将达587万亩,油料林干果(籽)产量达到17.25万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加上人口增长的原因,食用油的需求量急剧增加,高品质精炼油的需求逐步上升,食用油价格市场前景广阔。采取招商引资和培育本土企业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市场竞争优势、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食用油加工企业,其中:隆阳区、昌宁县以核桃为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各1户,腾冲县以油茶和核桃为重点,培育龙头企业5户,龙陵县以油茶为重点培育龙头企业2户。
(九)集中打造产业园区
努力把保山建成全国一流的林业产业生产基地和面向西南重要的林产品加工中心和贸易中心。利用隆阳区板桥生物产业示范园区、昌宁县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腾冲猴桥经济园区、龙陵县高原生态石斛产业园区和保山工贸园区、保山大数据产业园区切实加大区域性林业专业市场建设。加强交易场所电子结算、信息处理、检验检测、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积极引进拥有全国性经营网络的物流集团、大型商贸企业等参与林业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体系的建设经营。
(十)集中打造林业特色庄园
按照产业高效化、发展生态化、产品特色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品牌高端化的要求,紧扣现有森林食品、森林药材、森林旅游的产业发展特色,立足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发展一批有主体、有基地、有加工、有品牌、有展示、有文化的林业经济庄园,实现生态与产业的良性互动,兴林与富民的有机统一,把林业经济庄园建设作为擦亮高原特色农业的名片、推动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型升级的典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示范。林业庄园作为集生态旅游、休闲文化为一体的特色产品,向人展示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结合,是林业产业发展的必然和目标。到2020年,五县(市、区)各建成2个省级林下经济精品庄园,建成15个市级林下经济庄园,20个以上的县级林下经济庄园,以庄园建设带动林业经济发展。
三、强化生态治理体系建设
(一)继续实施绿化荒山行动
对全市荒山荒坡、城镇面山、"两江四路"沿江沿岸、乡镇村庄为重点开展绿化荒山行动,到2020年使城镇面山及"两江四路"等重点地区的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46%提高到50%;全市森林覆盖率由65%提高到67%。
(二)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
根据国家《新一轮重点生态地区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10万亩。
(三)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的意见》(云政办发〔2012〕152号),十三五期间全市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20万亩。
(四)强化公益林管理
全市现有482.22万亩公益林(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56.28万亩、省级公益林111.01万亩、地方公益林14.93万亩)的保护管理,进一步加大公益林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队伍建设,形成完善的保护管理体系。
四、构建生态公共服务网络
(一)生态文化建设
始终坚持文化引领,大力发展、传承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保护地为主要载体,建设生态文化教育基地,结合学习杨善洲精神,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通过大众和社会喜闻乐见的专栏、专题报道以及文学、戏剧、电影等形式,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唱响生态文明的主旋律,正面引导,潜移默化,介绍博大精深的生态文化,传递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各种信息。结合建设"森林保山",深入开展生态文化的宣传和教育,努力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森林文化科普教育展示基地,强化科普教育功能,促进森林文化传播。
(二)美丽乡村绿化
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生态建设,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富有保山特色的美丽乡村,让广大乡村"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美化乡村。
(三)森林城市建设
充分发挥森林在改善城市宜居环境和城市现代风貌风貌的独特作用,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增加城市绿色元素,建设城市森林、湿地和公共绿地,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提升城市森林景观,为城市营造绿色安全的生产空间、健康宜居的生活空间、优美完备的生态空间。
(四)林业精准扶贫
按照中央提出的"结合生态保护脱贫"、"发展特色产业脱贫"等精准扶贫方略,对贫困地区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加大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在贫困地区的实施力度,通过森林、湿地管护、退耕还林补助、生态补偿、营造林补助等林业补贴方式,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防火专业队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直接增加参与生态建设的贫困人口收入,鼓励、引导贫困林农发展高原特色林产业,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加强技术推广和技能培训,拓宽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新途径。规划在贫困地区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确保区域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和稳定。结合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一批能促进当地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生态产业。继续抓好中幼林抚育,提高林分质量、生态服务功能和经济产出。
五、建设强有力的支撑保障体系
(一)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
严格执行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努力实现规划各项指标,落实林地用途管制,不断优化林地结构,提高林地利用效益;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实现对森林资源的科学评价和合理利用,确保森林面积适度增长,森林质量不断提高。
(二)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1.林业科技示范样板建设和技术培训
加强林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并通过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和带动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十三五"期间,计划开展林业生态与产业发展技术培训600期30000人次以上,印发技术材料5万册以上,建设各类科技示范样板林15000亩以上(含续管)。技术培训及样板示范按树种分,核桃产业提质增效400期20000人次11000亩、油茶30期1500人次500亩、滇橄榄60期3000人次1000亩、珍贵用材林15期750人次500亩、澳洲坚果及生态林业等95期4750人次2000亩。
2.林业科技体制和机制创新
充分利用林业科技资源,加强与国家和省相关单位的合作,开展产业基地建设、水源涵养林营建技术、石漠化治理技术等研究和工程治理的机制创新,提升全市林业科技水平和产业发展、生态建设质量。积极创新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林业科技发展。
3.林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和能力培训教育建设
重视科技人才培养和知识更新工作,加强林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林业科技队伍。进一步加强现有林业科技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引进中、高级技术人才和优秀拔尖人才充实到科技队伍中,逐步培养科技带头人,让各位学科带头人在各自的领域(林业科技推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源、林政等方面)充分发挥其专长的带头作用。构建保山林业能力培训教育体系,为全市林业建设服务。在十三五期间初步构建保山林业能力培训教育体系,十三五完成林业系统职工继续教育、干部培训及林业技术技能培训人数3000人次以上。
4.林业科技及推广体系建设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十三五期间健全完善市、县林业科技推广机构,争取实现"机构有编制,财政有保障,基本建设有投入,科技项目有支持"的目标,并加强与国家、省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科研单位、院校的合作,使其真正成为全市林业科技进步,加快发展现代林业,推进创新型林业建设的中坚力量。
(三)"数字林业"建设
建设"数字林业",保障林业各类信息的使用、共享、管理协调高效。在已建立全市森林连续清查体系、各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地理信息系统和森林资源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
1.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
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小班档案管理系统,把监测管理落实到林业经营的基本单位--小班,并采用3S技术定期更新小班信息,建立动态森林资源信息管理档案。同时,以固定样地为基础,建立市级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体系,适时更新林业基本信息。
2.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在全市已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科学整合现有的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实现全市范围内数据共享,提升森林资源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建立以地面调查为基础,以抽样技术与模型技术集成、"3S"集成的市级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系统。基于小班的年度森林资源数据更新、小班抽样调查。首先对小班数据逐年更新。通过二阶分层回归抽样估计方法,把外业调查工作量减少到合理程度,对全市总体蓄积量作出抽样估计、总体控制。
3.林业综合监测体系建设
整合现有森林资源、生态公益林、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专项监测资源,形成组织、内容、技术、信息高度综合的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十三五期间,在全市范围选定不同类型、不同环境条件的林区,结合生态公益林监测,在隆阳区和腾冲县各建立一个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监测站,10个监测副点。主要监测城市面山和重点水源涵养林区森林生态系统的主要生态指标,定期向社会公布森林生态状况的主要信息。完善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
(四)林木种苗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种苗管理机构和质量监督体系,理顺管理关系,充分发挥种苗管理机构在种质资源保护、种苗基地管理、种苗执法、种苗质量管理、良种推广、信息引导和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将种苗管理职能转变到"引导、规范、监督、服务"上来。围绕以种为本,以良种为中心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良种审(认)定工作,加大良种造林推广力度,实施良种标准化工程。
(五)农村能源建设
十三五期间,全市农村能源建设由数量增长型向量质并重转变,由注重建设向建管并重转变,加快农村生活节能技术推广普及步伐;提高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优化农村用能结构;建立健全完善我市农村能源管理、技术服务及质量检测体系。
(六)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
国家公园的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之一,是有效解决保护与发展的战略措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提出了加快国家公园建设的要求。高黎贡山国家级保护区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的世界生物圈保护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组成部分,已知有高等植物4897种,动物2389种,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保护区,被誉为自然博物馆、物种基因库和生命的避难所。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是云南省批准建立的八个国家公园之一,目前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建设属于初期阶段。十三五期间除重点抓好保山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建设、百花岭热带雨林生态旅游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坝河及五道溪生态旅游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及世界珍稀濒危动物--白眉长臂猿收容展示项目外,要进一步探索保护优先、科学开发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加快推进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循环经济试点的开发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强有力的支撑保障体系。
(七)森林安全保护管理能力建设
1.森林防火体系建设
按照森林防火"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指挥要求,加强和完善市、县(市、区)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扑救森林火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护林员巡护监控管理系统。狠抓火源管控、科学制定防控方案,全面提高火灾预警、应急指挥和扑救处置等综合防控能力,力争实现火灾次数86起以内、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的目标。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
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治理及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面切实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预防体系建设,力争实现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8%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88%建设目标。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遏制,以松材线虫病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继续得到较好预防,薇甘菊发生面积和危害程度得到有效压缩和下降,为核桃、红花油茶、石斛为主的林产业保驾护航,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的基础设施建设,配置保护管理工作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仪器。在条件成熟时,按照收容拯救濒危野生动物的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按照国家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试行),《云南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疫情预防和处置指导意见》精神和相关要求,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要求"的总体部署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治、果断处置"的防控工作指导方针,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已成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迫切任务。十三五期间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施持证上岗执法制度,树立林业行业良好执法形象,切实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执法纪律,建设法制林业,维护林业社会治安稳定和生态安全。
(八)森林公安"三项建设"和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森林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把加强"三项建设"作为推动森林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切实解决好事关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问题,夯实森林公安发展建设的根基。
1.切实加强和推进森林公安机关"三项建设"
建设全市森林公安的信息应用平台,全市林区地理信息综合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结合森林公安刑事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强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和数据库建设,努力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大力开展信息化应用培训,提高应用水平,实现由传统警务模式向现代警务模式的转变。
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从"人"和"制度"两个关键环节入手,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基层一线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切实解决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判不明和案结事不了的问题。抓好执法责任落实、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严格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以深化"大走访"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拓宽密切警民关系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创新信访工作方法,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加强和改进舆论引导工作,不断创新和拓展宣传工作方式,提高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敏感事件的舆论引导能力。
2.不断推进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
强化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和装备等硬件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完全解决全市6个业务技术用房(市、县两级森林公安局)和16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及办公设备、交通通讯和单警装备等硬件建设。
加快保山市森林公安刑事技术鉴定中心野生动植物物种鉴定、DNA鉴定及其他涉林刑事技术鉴定设备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保山市森林公安接处警无线指挥系统和微波传输多媒体监控系统建设;保山市森林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强化民警岗位培训和技能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素质和战斗力。
(九)加强林业基础建设
1.林权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全省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为更好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成立建设市级林业管理服务中心一个,引入林业调查规划、银行、评估机构、公证机关等社会化服务单位,承接林权信息查询服务、林地勘察服务、森林资源调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交易等社会化服务,建立"一站式"服务体系,切实发挥好社会化服务职能,进一步规范林权交易、流转、评估等工作,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贷款贴息,促进"资源"向"资本"转变,引导林业生产要素流动和森林资源优化配置,真正实现森林资源增长和农民增收。
2.乡镇林业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的意见》和《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加强机构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增设基础林权管理服务职能,建设和完善基层林业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按照"健全、规范、提高"的建设方针,以"管理规范、设施完善、队伍精干、办事高效、保障有力"为目标,全面提高林业站建设的整体水平,强化其执法监管的地位和作用,加强林业服务中心设施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管理、组织、指导、服务"四项职能,建立较为完备的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林权管理服务的基础和保障作用,确保各项林业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3.木材检查站建设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每个检查站要有固定的站房、停车场地、交通、通讯工具和必要的检查设备的要求,统筹立项建设10个木材检查站办公用房及罚没物资仓储用房,逐步使全市木材检查站的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实施木材运输流动检查、稽查,以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我市木材流通领域正常秩序。
4.林业重点工程稽查和服务体系
要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公益性和技术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保证林业重点工程顺利实施,保障林业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林业局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工作规范》、林业重点工程稽查工作要在现有的基础上重点开展现代网络管理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稽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林业重点工程稽查管理体系,保证全市林业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实现林业重点工程资金安全有效运转,保障林业事业发展。建立森林资源和环境图库。
(十)国有林场建设
1.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场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屋改造、道路、排水、饮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妥善解决林场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积极实施路面改造工程,提高道路高级次高级路面铺装率,改善林场职工的交通条件;开展高压线架线铺设工作,实现林区全面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落实林区、护林点的通水通电,着力改善护林员的生活条件;加快瞭望台扩建、办公区改造等工程,改善林场职工的办公条件和生活环境;开展丰富的娱乐文化活动,不断改善林场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林道和护林点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自然灾害的能力。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创建森林保山中的公益性、社会性作用。
2.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
按照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要求,转变林场现行以造林、采伐利用为主的生产方式,在切实做好森林培育、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科学培育和利用森林资源,重点抓好现有林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大力发展"林下产业",挖掘"林下经济";通过发展林下养殖、种植,发展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绿化观赏苗木培育,形成自己的品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开拓市场,扩大规模,扩大影响;达到即发展生产,又促进生态保护,实现科学发展,不断发展壮大林场经济,增加职工收入的目的。
3.提高林分质量,科学开发利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积极调整树种结构,大力发展优良核桃、油茶为主的木本油料林、乡土阔叶树种、速生丰产树种,改变低投入低产出的现状,进行集约经营,提高林地生产力。加快调整林龄结构,加快后续资源培育,重点抓好现有中幼林抚育管理和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采用先进林业科学技术和现代林业管理手段,保护培育森林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建立本地优势树种培育基地。加快数字林场建设工作,建立辐射到所有林区的现代化数字体系,逐步使林场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4.探索林场改革,完善配套管理政策措施
林场发展要走多元化的发展道路,抓住建设国家、省出台关于国有林场改革一系列政策的机遇,依据区位、资源状况的不同,施行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对商品林:以丰富的森林资源为依托,充分调动广大林场管理、技术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林产业基地建设,促进林产业发展;努力提高森林经营管理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林场经济效益;通过科学经营森林,大力发展林产品生产加工业,积极开展林下资源开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旅游等多种经营,不断拓展林产业发展门路,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职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