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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220726-00009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健康管理 发布日期 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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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龙陵县《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办理

注释:

户籍注销:死者家属(或委托人)持第二、三、四联向公安机关申报户籍注销及签章手续,公安机关凭第二联办理死者户籍注销手续,在二、三、四联盖章,留第二联。

遗体火化:死者家属(或委托人)持第四联《居民死亡殡葬证》到殡仪馆办理。

信息登记:签发机构凭第一联网络报告,并永久保存。

家属保存:第三联由死者家属保管。

《死亡证》遗失补办:死者家属遗失《死亡证》,必须由《死亡证》签字家属(或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死亡证》的医疗卫生单位填写申请书(注明申请理由、用途),同时需保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查。开具证明不得重新发放死亡证明书,只能复印原始件的第一联,并在复印件上写明用途,由补发单位签字盖章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