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2041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健康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2-04-19 |
文号 | 浏览量 |
象达镇中心卫生院,龙江乡中心卫生院,龙新乡卫生院:
为推动我县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通过对我县居民开展调查,了解现阶段我县各类人群心理健康状况,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提供具有科学性的参考数据,更好维护和促进我县居民心理健康,根据保山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调查方案的通知》,决定开展龙陵县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龙新乡菜子地村、龙江乡邦明村、象达镇营坡村。
二、调查对象
所抽取的三个试点村18岁及以上所有常住居民,在本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具体纳入和排除标准如下:
纳入标准:①本地常住人口;②不管户口所在何地,凡在本社区连续居住达半年或以上的居民;③年龄≥18岁;④有自主语言表达能力并自愿接受本次调查。
排除标准:①户口虽在当地,但调查时已迁出或不在当地连续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居民;②有意识障碍不能与调查者进行正常交流的居民;③患有严重躯体疾病或精神障碍无法进行正常交流的居民;④认知功能低下的居民。
三、现场调查
(一)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随机入户调查及组织集中调查相结合,采用二维码扫码自行填写的方式开展(如遇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或不识字等情况的调查对象,调查员代为扫码后进行问答),乡镇(社区)随机入户进行调查。
(二)调查组织
各乡镇成立现场调查工作组,小组成员应至少包括当地负责人、调查员和复核员三类人员。
1.当地负责人主要职责
①组织当地入户调查。根据抽选的村(社区),抽选的样本对象,由调查员进行入户调查,调查时只需向调查对象提供二维码,如遇到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或不识字等情况的调查对象,调查员代为扫码后进行问答。在进行集中调查时,由当地负责人提前与各居民小组负责人进行对接,具体包括二维码、填写的注意事项和成员完成情况进行对接。
②组织当地调查员和调查单位负责人开展调查培训。
③指导当地根据抽样要求按质按量完成调查任务。
④对各调查点的运作情况进行监控,并协助调查员解决实地运作中的问题。
⑤问卷完成后,当地负责人对辖区内问卷完成情况(包括入户调查和集中调查的问卷数量、总的完成情况)上报县疾控中心。
(2)调查员主要职责
①接受培训,了解此次调查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②熟悉并理解问卷。
③做好调查,及时提交已完成的问卷并通知复核员,随时与复核员沟通,及时处理有问题的问卷。
④在全部调查要求结束时间前1至2天完成访问工作,以便进行问卷的整理或补做。
⑤将调查完成情况反馈给当地负责人。
(3)复核员主要职责
①完成调查员提交的所有问卷的审核。
②监控入户调查和集中调查问卷完成度。
③及时与调查员处理有问题的问卷。
④在问卷提交后一周内完成数据复核。
⑤将问卷完成情况及时汇报给当地负责人,以保证该次调查按要求顺利完成。
3.进度安排:
2022年4月22日:进行入户调查和集中调查;
2022年4月30日:现场完成调查,提交相关材料;
2022年5月:进行数据分析;撰写调查报;告公布调查结果。
四、有关要求
(一)问卷不能随意填写,确保每一份问卷完整和准确,以免影响后期统计。
(二)请各乡镇卫生院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于4月30日前将调查报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办公室。联系人:李顺芹;联系电话:0875-6121019。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