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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200615-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健康管理 发布日期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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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龙陵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包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中医医院:

现将《龙陵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包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包绩效考核方案

为促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受益,组织实施好健康教育服务项目的考核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项目工作手册(2020版)》和《龙陵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教包

工作规范及管理要求(2020版)》要求,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掌握和评估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以及资金落实、管理、使用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改进工作,推动服务项目任务落实,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并发挥效益,确保群众受益。

二、考核依据

(一)《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健委关于修订印发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9〕26号)。

(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7〕13号)。

(三)《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卫发〔2013〕26号)。

(四)《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卫妇社发〔2013〕14号)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原则上每个乡镇抽取2个村卫生室。 四、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服务项目完成数量与质量考核

1.报表核对

对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服务规范(第三版)和《龙陵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教包工作规范及管理要求(2020版)》(龙卫健发〔2020〕125号),按月核对报表,考核健康教育项目工作的数量完成情况。

2.现场考核

主要考核健康教育项目工作质量情况,包括现场工作数量复核和质量考核。采用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

(二)健康教育服务项目效果评估

依据《龙陵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项目评估及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调查实施要求》,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每个乡镇服务范围内随机抽取18—69周岁的居民60人进行调查,全县共调查660人。调查对象要求尽量满足18-40岁和45-69岁两个年龄组1:1的比例,女性占调查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60%之间。乡镇卫生院、被抽查的2个村卫生室所辖区域内各调查20人。

五、考核标准和评分方法

详见附件1:《龙陵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标准》。考核总分200分,其中,服务项目完成数量与质量考核100分;服务项目效果评估及基本公卫宣传考核100分。

六、考核组织安排(一)县卫健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健康教育服务项目考核工作,公布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兑现乡镇健康教育工作经费。

(二)县卫健局委托县疾控中心具体组织对各乡(镇)健康教育服务项目进行考核。 (三)绩效考核工作包括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半年考核在2020年7月30日前完成,考核分值占年度考核的30%;年终考核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考核分值占年度考核的70%。

(四)县疾控中心将考核报告和考核成绩于每次考核结束后10日内报县卫健局。

七、考核质量控制

本考核方案和指标符合全省和全市的指标要求并经县卫健局审核。现场考核前,疾控中心要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考核方法和标准,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真实、客观。现场考核情况及存在问题要向被考核单位进行反馈。

附件:1.龙陵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考核评分标准

2.龙陵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评估及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调查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