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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20070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健康管理 发布日期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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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龙陵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龙陵县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龙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禁烟控烟工作,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公共生活环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现将《龙陵县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陵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

                                   龙陵县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字〔2013〕19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10〕5号)、《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等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禁烟控烟工作,巩固创建卫生县城成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烟草是国际社会广泛公认的致癌物、心血管病的头号杀手。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作出了明确规定。全面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我国政府承诺的义务和责任。在党政机关开展禁烟工作是履行框架公约、维护法规制度权威的具体体现。我们要积极响应“创建无烟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进一步完善控烟、戒烟活动措施,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和控烟舆论宣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吸烟危害的认识,积极主动参与控烟、戒烟活动,努力营造无烟清洁、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0年,通过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单位、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有效降低吸烟对干部群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在全社会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无烟生活环境,促进群众的身心健康,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龙陵县创建无烟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纳一平 副县长

副 组 长:王宗槐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徐永林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杨成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郑同翠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春从 县政协教科卫体委主任

陈丽萍 县文明办主任

余自明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学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新龙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局长

张必鹏 县民政局局长

杨永相 县财政局局长

李菊佐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线正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廖光从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局长

张志恒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永逵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杨海涛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赵胜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家万 县公安局副局长

段孝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童 璠 团县委书记

李晓飞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董 军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杨莉丽 县妇联主席

匡云彩 县残联理事长

陈仟山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段文阳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白杨青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刘 庄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戈洁云 县联通公司经理

王家科 龙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超 镇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姚茂金 龙新乡人民政府乡长

彭光龙 龙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春快 腊勐镇人民政府镇长

匡家华 碧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封应刚 象达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培记 平达乡人民政府乡长

邱广海 勐糯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建斌 木城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爱卫办,由王宗槐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督导及其他日常事务。

(二)成立龙陵县创建无烟单位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钱 芸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段文阳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成 员:杨国娟 县爱卫办工作人员

刘 娟 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科长

廖明磊 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医师

寸勐震 县疾控中心慢非传科科长

廖硕发 县人民医院内二科主任

熊灿珍 县人民医院健促科科长

技术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由段文阳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无烟单位技术指导。

四、组织实施

各党政机关、企业及其他单位参照《龙陵县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实施方案》(附件1)开展创建;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参照《龙陵县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方案》(附件2)、《龙陵县无烟学校创建工作方案》(附件3)开展创建。

附件:1.龙陵县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实施方案

2.龙陵县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方案

3.龙陵县无烟学校创建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