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30712-0000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7-12 |
文号 | 浏览量 |
张静、王显刚、冯祖春、王正荣、张发超、匡燕芬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按时拨付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经费的建议》(040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龙陵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因时因势及时优化调整各阶段疫情防控政策及疫情防控工作指挥体系,圆满完成应急性超常规防控、应急常态化防控及应急常态化向“乙类乙管”过渡转段各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龙陵县卫生健康系统共收到各级投入疫情防控资金6337.37万元,其中2020年投入2302.28万元、2021年投入2993.54万元、2022年投入1041.55万元,截至目前已支付4098.36万元,支出进度64.67%,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所需设备、物资、试剂耗材以及隔离留观点改造等各项支出。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协作,多措并举,积极筹措资金,结合县财政资金调度情况分批分期及时拨付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经费,压实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感谢您们对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