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30712-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7-12 |
文号 | 浏览量 |
赵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龙山镇白塔社区卫生室规划新建问题的建议》(2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城白塔大寨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情况,龙山镇白塔社区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于2021年拆除完毕。目前社区卫生室在原妇幼保健院住院楼一楼,设置了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公共卫生室等业务用房。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原妇幼保健院划拨土地(3.75亩)使用权及其土地上的房屋产权无偿划转白塔社区,用于社区活动场所和社区卫生室建设。
“十四五”以来,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摸排梳理,还需要提升改造或重建的村卫生室有48个,目前已经打包立项,并纳入了龙陵县“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集群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该项目已经包括了龙山镇白塔社区卫生室。目前中央预算内资金暂不支持村级卫生室项目建设,县级目前正在多渠道争取省预算内补助资金、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沪滇合作帮扶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的先后顺序,争取分批予以资金及项目支持。鉴于白塔社区卫生室的服务及区位特殊性,在项目安排的顺序方面会予以优先考虑。目前结合各类项目资金渠道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建议白塔社区与龙山片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县中医医院联系,在确定社区卫生室建设地点及用地范围后,共同向镇人民政府汇报,以乡镇为主体向县人民政府争取各渠道资金,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县卫生健康局也会在项目规划选址、建设方案优化等各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感谢您对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