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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22-0610013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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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龙陵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德超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国门医院”建设的建议(第1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木城乡卫生院地处我县边境,是一所具备门诊、住院、急救、预防保健一体的一般乡镇卫生院,各项服务覆盖我县边境内外多个地区1万余群众。担任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特有的职能,尤其是在境外新冠肺炎肆虐的情况下,所处地位甚为重要,各项职能发挥的好坏与辖区内居民的健康息息相关。

木城乡卫生院占地面积狭小,地势不够平整,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医疗区与保健区没有很好的分离,远远不符合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的要求。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按规定卫生院必须要在独立的区域设立发热哨点诊室,才能接诊发热、呼吸道感染患者,由于卫生院房屋条件受限,无法满足独立发热诊室设置要求,结合以上现状和木城乡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为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确实需要进一步加强木城乡卫生院的建设。

十三五以来,龙陵县人民政府就将木城乡卫生院建设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由龙陵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先后两次编制卫生院规划方案,预计编报木城乡国门医院建设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虽然“十四五”期间,中央资金不再支持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但县人民政府仍将该项目作为卫生健康重点项目纳入了龙陵县“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集群规划。目前正在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及资金支持。一是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木城乡作为龙陵县唯一边境乡镇的有利契机,争取获得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二是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以“国门医院”为建设内容编制实施方案,通过合理渠道申请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支持。三是将木城乡卫生院作为我县边境地区新冠肺炎哨点医院,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到省卫生健康委向省指挥部作专题汇报,争取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或者纳入省政府疫情防控“双提升”工程支持医院建设。

目前县卫健局联系设计单位根据卫生院实际需求进行规划方案修编。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建设内容新建国门医院综合楼,配套建设装修、配电、营养餐厅、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在间、太平间、消防设施围墙、绿化、场地硬化等辅助设施。项目建设拟与木城乡卫生院原有业务用房互为依托,开设床位规模达到100张。从而全面提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缓解木城片区卫生健康保障压力。受国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政策影响,各级人民政府融资艰难,医疗机构本身不得举债建设。但龙陵县人民政府会继续督促相关部门合理规划项目建设计划,完成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多渠道争取上级支持,条件成熟后优先实施木城乡卫生院建设项目。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杨树春,联系电话:0875-612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