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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21-062505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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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龙陵县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号建议答复的函

郭积仓等11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龙江中心卫生院迁建的提案(第12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龙江乡中心卫生院是一所具备门诊、住院、急救、预防保健一体的乡镇中心卫生院,服务龙江、勐柳、镇安等多个乡镇近10万群众。其中预防保健包括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预防接种及基本公共卫生管理等,担任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特有的职能,与辖区内居民的健康息息相关。

龙江乡中心卫生院分片区设置,占地面积狭小,停车场地十分拥挤。业务用房不足,医疗区与保健区没有很好的分离,远远不符合规范化乡镇中心卫生院的要求。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按规定卫生院必须要在独立的区域设立发热哨点诊室,才能接诊发热、呼吸道感染患者,由于卫生院房屋条件受限,无法满足独立发热诊室设置要求,结合以上现状和龙江乡目前及未来人口及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为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确实需要进一步加强龙江乡中心卫生院的建设。

2020年以来,龙陵县人民政府就将龙江乡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由龙陵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龙江乡人民政府也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门落实建设用地指标。目前项目选址已初步确定,县卫健局也联系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前期规划,正在根据卫生院实际需求进行修编。本项目拟采用分期建设,整个项目分为一期近期建设、二期规划建设。一期近期建设拟与原有的龙江乡中心卫生院互为依托,勐柳分院二次改造后形成以新医院互补的功能,开设床位规模达到120张;同时预留远期发展建设用地,在总体规划中以预留住院、预留后勤两部分组成。鉴于“十三五”期间,国家未对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予以支持,“十四五”规划的支持投向尚不明确,但县人民政府仍将该项目作为龙陵县人民医院龙江分院(龙江医疗分中心)纳入项目申报计划。同时积极向上申请财政资金或融资贷款实施建设。

受国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政策影响,各级人民政府融资艰难,医疗机构本身不得举债建设。但龙陵县人民政府会继续督促相关部门合理规划项目建设计划,支持完成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项目资金到位后可以立即实施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建设。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杨树春,联系电话:0875-612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