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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19-0710088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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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关于龙陵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15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丁吴翔、王莉芬代表: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腊勐镇卫生院的发展,协调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向省级部门汇报工作,争取了中央预算内补助2005年腊勐镇卫生院门诊楼建设项目、2012年腊勐镇卫生院住院楼建设项目,截止2014年底2个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同时,利用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卫生院更新医用设备、培训医务人员。项目实施后,改变了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差、设备简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提高了医院诊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社会的好评。2017年成功创建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但是在医院发展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以下问题:一是医院占地狭小,配套附属工程建设不完备;二是医院与居民区距离太近,不利于传染病防治;三是医院部分业务用房建盖时间较早,抗震等级不符合新标准的要求,已属于危房;四是医院业务用房流程不合理,需要进一步优化。五是中医药事业受到现有业务用房限制,科室功能需要进一步拓展,不能得到充分发展。因此,新建腊勐镇卫生院住院综合楼及改造中医馆项目是必要的。目前已经上报县发改部门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补助。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精神,“十三五”期间,国家已暂停安排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建设项目,我县在“十三五”期间实施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浦发扶贫基金和单位自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请各级关注本项目的进展,与县文化旅游部门沟通,促进镇文化站搬迁项目的推进。同时密切关注各类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资金,协调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卫生院住院综合楼和中医馆建设。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