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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220712-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2-07-1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卫生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龙卫消罚〔2022〕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龙卫消罚〔2022〕2号

案 由

龙陵县xx药店经营的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案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龙陵县xx药店经营的(鄂)卫消证字(2015)第0023号“中欣湿痒霜抑菌乳膏”外包装一侧标签上标注有“顽藓·湿疹·瘙痒·脚气·皮炎”。“适用范围:各类皮炎、湿疹、脚气、水泡、体藓、股藓、花斑癣、汗藓、外阴瘙痒、龟头炎、荨麻疹、香港脚”等内容,龙陵县燕生药店经营的消毒产品标签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八条第(六)项规定。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贰仟元(¥2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觉履行;收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处罚日期:2022年5月17日

备 注

本案于2022年5月18日结案

公开单位:龙陵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