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1-1210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云医保〔2021〕117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减轻群众负担,经研究决定2021年12月10日起,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将执行年内第三次下调后的核酸检测价格。现将龙陵县中医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如下:
一、“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总费用(含检测费用和单独收费的核酸检测试剂)不超过40元/次;
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混检)”,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10元/人次。
此次公布价格为疫情期间临时价格政策,自2021年12月10日起执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