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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20-0718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2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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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龙陵县2020年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2020年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坚持“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契机,按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及技术规范要求,积极开展“三监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危重症孕产妇和儿童的转诊救治,“三病”消除认证、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出生缺陷监测、农村妇女常见病及两癌筛查、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推套防艾等工作;认真开展县对乡、乡对村的业务技术培训和工作指导,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工作目标实现,促进妇幼卫生事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此,制定2020年妇幼卫生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内。

(二)5岁以下儿童、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6‰以内。

(三)新生儿访视率达96%以上。

(四)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5%以上。

(五)孕早期检查率达85%以上。

(六)孕产妇健康管理率(产检孕周、内容符合规范要求)达85%以上。

(七)产后访视率达96%以上。

(八)危急孕产妇抢救成功率为100%。

(九)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5%、听力筛查率达90%以上。

(十)完成孕产妇HIV乙肝梅毒筛查人数达3000人。

(十一)完成婚姻登记人员HIV、梅毒筛查人数达2800人以上。

(十二)年内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达45%以上,常见病筛查率达65%以上。

(十三)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人数达1100对以上。

(十四)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85%以上,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率达25%以上。

(十五)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发放叶酸2500人份。

(十六)全县儿童营养包发放率达80%以上,有效服用率达70%以上。

(十七)免费地贫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以上,双阳夫妇地贫基因检测率大于80%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按照《龙陵县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龙陵县5岁以下儿童出生、死亡监测方案》及《云南省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规范》、《云南省儿童出生缺陷监测方案》等要求,认真开展好孕产妇死亡监测,儿童出生、死亡监测及儿童出生缺陷监测,同时每半年一次做好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及危 重症孕产妇抢救评审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应加强监测和数据质量控制,杜绝漏报瞒报或迟报,提高监测质量,确保监测数据资料准确可靠。

(二)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切实抓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村医应每月一次对辖区内的育龄妇女进行摸底排查,及早发现孕期,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动员产检,提高早检率;同时乡、村妇幼人员应掌握每一名孕妇的怀孕孕周,高危因素,根据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产检孕周要求,督促、动员孕妇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相应孕周的系统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提高孕产妇规范的健康管理率。为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管理,应积极动员孕妇在孕中、晚期至少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各产检一次。

同时,各医疗保健机构应根据《龙陵县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实施方案》(龙卫发2019(164)号)文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天的妇女进行妊娠有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级和管理,及时发现、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

(三)按照《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全面落实新生儿访视、儿童定期健康体检等保健措施,对有高危因素的儿童,要进行重点监护,专案管理,及时转诊治疗,促进康复。

按《龙陵县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

按《托幼机构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对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指导及儿童定期体检工作。

(四)按《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纸质档案的整理工作,更换、修改不规范的纸质档案;做好常住居民,特别是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肺结核患者的建档、随访、管理及档案更新工作。做到已建档案符合规范要求,居民健康档案汇总台账、各类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台账记录规范。

(五)按《龙陵县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实施方案》及预防艾滋病实现三个90%目标的要求,努力完成孕产妇HIV、乙肝、梅毒孕早期筛查、孕中晚期二次检测、配偶检测、婚姻登记人员及孕前优生人群的HIV、梅毒、乙肝检测任务,并对HIV/梅毒/乙肝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实施100%的母婴阻断。

(六)按云南省农村妇女常见病筛查及两癌筛查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农村妇女常见病及“两癌”查治工作。年内计划完成农村妇女两癌筛查5000人,常见病筛查800人;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对日常到门诊进行“常见病”或“两癌”筛查的育龄妇女,应进行台账登统和个案登记表的填写。

(七)按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婚检与孕前优生、“三病”检测等工作进行整合,继续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确保婚检率不下降。

(八)按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办妇幼发〔2019〕7号)》,全面加强儿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1.按《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叶酸发放工作,年内计划发放叶酸2500人。

2.按云南省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做好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筛查工作。

3.按出生缺陷监测方案要求,继续在县人民医院开展出生缺陷检测工作。

4.按《云南省孕期优生健康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年内计划开展孕前优生检查1100对,全面加强儿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5.继续按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婚检与孕前优生、“三病”检测等工作进行整合,继续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确保婚检率不下降,全县婚检率达85%以上。

(九)按龙陵县卫健局《关于做好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的通知》(龙卫健发〔2019〕78号)》的通知要求,做好婚检人群、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及孕产妇的地贫筛查工作。

(十)按《龙陵县儿童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儿童营养包的收验、仓储、宣传、发放、登统、效果评价等相关工作。

(十一)按《基本避孕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及《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意见》(云卫妇幼发【2017】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免费避孕药具工作与妇幼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理顺县乡村药具管理工作的职能职责,全面落实免费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工作。

(十二)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及时、准确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加强申领、入库、出库、保管等工作环节,规范签发、换发、补发等工作,做到依法签发。

(十三)认真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各医疗保健单位要切实加强信息统计工作,在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的同时,要注重痕迹资料管理,规范填写表、卡、册和业务工作台帐。

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必须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台账》、《孕产妇情况台账》,《7岁以下儿童登记台账》等电子台账,建立和完善信息统计工作例会制度,卫生院应坚持每月一次将各村的电子台账进行汇总、根据各村的台账进行报表上报,杜绝漏报、重报、虚报和乱报,进一步提高信息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充分发挥信息统计对业务工作的指导作用。

(十四)认真做好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当前的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五)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放环、取环、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等工作。严格技术操作规范,杜绝差错事故发生,提高服务质量。

(十六)按推套防艾工作要求,做好宾馆酒店、流动人群、施工工地的推套防艾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妇幼卫生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人均期望寿命是衡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多年来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把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目标纳入了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妇幼卫生工作能否落到实处,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目标能否实现,是事关我县妇女儿童身体健康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能否实现的大事,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妇幼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统筹规划安排,切实加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卫生院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妇幼保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防保组和村卫生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履行好对妇幼卫生工作的管理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强化管理。为加强对妇幼计生工作管理,县卫健局将与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单位签订专项综合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各单位也要对相关科室和村卫生室建立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

1.县、乡、村三级保健网络机构和各级各类人员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把握好工作重点,做到既分工明确又相互支持、协作配合。

——县妇幼院要以基层保健工作为重点,深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业务技术指导,针对我县妇幼计生工作的薄弱环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适宜技术培训。要将基层保健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卫健局将各乡(镇)卫生院,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院长或分管副院长和防保科科长、各妇幼专干的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龙陵县2020年妇幼卫生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管理,年终考核兑现奖惩。各乡(镇)卫生院、县中医院要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重点工作,制定与各村卫生室村医工资分配、服务经费兑现相挂钩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

——县人民医院要围绕产科大出血、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糖尿病、羊水栓塞、小儿重症肺炎、新生儿出生窒息及早产、新生儿肺透明膜病等导致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等主要疾病,加强产、儿科救治能力建设,提高危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抢救成功率。如因工作疏忽或转诊抢救措施不力,造成孕产妇死亡,每发生一例对医院领导(院长、副院长)和产科相关工作人员(科主任、责任医生及护士)将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2.建立和完善转诊急救机制,确保危急孕产妇和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转诊救治。

各村卫生室要确定专人负责,随时掌握怀孕妇女情况,对怀孕妇女要及时动员到卫生院进行建册、产检、“三病”检测及其它相关的辅助检查,村医每月定期向乡卫生院报告孕产妇和儿童管理情况,遇到危险状况要立即报告,并选择合适的转诊方法及时组织转诊。卫生院在问明情况后要及时与县级医疗、保健单位取得联系,以便组织抢救。在对危急孕产妇和儿童转诊救治过程中,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及先救治后结算费用的原则,严禁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或让高危孕产妇自行转诊,转出机构必须执行预约和护送的相关规定,实现转诊工作“无缝对接”。对因工作疏忽延误抢救时机,导致孕产妇或儿童死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把握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指导

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组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工作督导,认真分析本地区导致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和相关因素,对主要死因采取措施积极干预,对工作薄弱环节给予重点加强。县妇幼保健院要切实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指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和考核,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由于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四)大力开展妇幼卫生项目、母婴保健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大力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云南省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中有关免费项目的宣传,如:免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免费新筛、听筛及儿童营养包;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及口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免费“三病”母婴阻断服务;免费的两癌筛查及常见病筛查;免费基本避孕服务、推套防艾等内容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墙报、发放宣传资料、卫生服务下乡等方式,广泛深入的开展妇幼卫生健康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逐步转变健康观念,不断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和对妇幼卫生资源的利用率,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妇女儿童健康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附:龙陵县二〇二〇年妇幼卫生工作主要指标任务表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8日

〇二〇年龙陵县妇幼卫生工作主要指标任务表

实施单位名称

孕产妇

死亡率

(1/10

万)

婴儿

死亡

(‰)

5岁

以下

儿童

死亡

率(‰)

孕产妇HIV

梅毒/乙肝

筛查

(人)

婚姻

登记人群

HIV/

梅毒

筛查

率%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

(对)

孕早

期产

前检

查率

%

产后

访视

(%)

孕产

妇健康管

理率

%

新生

儿访

视率

%

0-6岁

岁儿

健康管理率

%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累计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率%

叶酸发放数(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全县

18

6

8

3000

95

1100

85

90

85

90

95

90

95

85

25

2500


县人民医院

0



900

0

0






98

98





河头卫生院

0

6

8

100

95

165

85

90

85

90

95

90

95

85

25

150


中医院

0

6

8

150

85

90

85

90

95

90

95

85

25

270


镇安卫生院

0

6

8

300

95

165

85

90

85

90

95

90

95

85

25

320


龙江卫生院

0

6

8

200

95

125

85

90

85

90

95

90

95

85

25

280


腊勐卫生院

0

6

8

150

95

85

85

90

85

90

95

90

95

85

25

180


碧寨卫生院

0

6

8

150

95

60

85

90

85

90

95

90

95

85

25

200


龙新卫生院

0

6

8

150

95

120

85

90

85

90

95

90

95

85

25

280


象达卫生院

0

6

8

280

95

160

85

90

85

90

95

90

95

85

25

360


平达卫生院

0

6

8

260

95

110

85

90

85

90

95

90

95

85

25

220


勐糯卫生院

0

6

8

180

95

70

85

90

85

90

95

90

95

85

25

160


木城卫生院

0

6

8

80

95

40

85

90

85

90

95

90

95

85

25

80


保健院




100














分值

4

2

1

2

1

3

4

1

3

1

2

1

1

1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