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3-041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11 |
文号 | 浏览量 |
食品及公共场所等从业人员: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现将龙陵县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外籍人员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明证件)、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或2寸一张。
二、办理地点
按照属地管理,龙陵县县城及龙山镇属地的从业人员到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证处办理,其余各乡镇到乡镇属地卫生院办理。
三、办理时间
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三,0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陵县勐糯镇中心卫生院:星期一至星期二,08:00—11:00,14:00—17:00;
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1:00(周末遇2、7街子天正常办理,街子天到10:00);
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星期一至星期日,08:00—11:00;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星期一至星期日,08:00—11:00,14:30—17:30;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卫生院: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1:00,13:00—17:00(周末遇2、7街子天正常办理);
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星期一至星期日,08:00—11:30,14:30—15:30;
龙陵县腊勐镇卫生院:星期一至星期日,08:00—11:30,14:30—17:30;
龙陵县碧寨乡卫生院: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1:30,14:30—17:30(周末遇1、6街子天正常办理);
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星期一至星期日,08:00—11:30,14:30—17:30;
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1:00,14:30—16:00。
四、注意事项
1.健康证有效期为1年,请在有效期到期前一周进行重新体检办理新证。
2.法定节假日或遇特殊情况,具体办理时间及相关事项请提前电话咨询。
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75-6121019
龙陵县勐糯镇中心卫生院:0875-6820869
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0875-3127995
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0875-6850247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0875-3126080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卫生院:0875-6830135
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0875-6800041
龙陵县腊勐镇卫生院:0875-6880324
龙陵县碧寨乡卫生院:0875-3128166
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0875-6810044
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0875-3055997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