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1-082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1〕2号)要求,我省将对《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等规章进行清理废止。现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对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第一个孩子,符合《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申请办证条件,需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交办证申请及所需相关资料按流程进行办理。2021年12月31日后,云南省将不再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提供证件遗失补办服务。请符合申请办证条件,需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市民在规定时限内办理。
特此通告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
如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提供材料
(一)初婚家庭:《龙陵县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龙陵县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近期五分照片各一张,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合法领养手续证明),若女方不满49周岁属育龄期,需到医疗机构开具采取长效避孕措施证明。(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
(二)离异家庭:《龙陵县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龙陵县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近期五分照片一张,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合法领养手续证明)。(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
(三)丧偶家庭:《龙陵县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龙陵县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近期五分照片一张,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合法领养手续证明),死亡一方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页。(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
二、办理流程
群众携带办证所需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核实,申请人填写《龙陵县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龙陵县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审理合格后,村(社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乡(镇)社会事务办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书》→带所有材料到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及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审批→审核通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核不合格不予审批。
三、相关问题解答
(一)办理《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
根据《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2.夫妻只生育的一个子女未成年发生意外死亡,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3.夫妻依法生育过二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在14周岁前发生意外死亡,不再生育的;
4.夫妻未生育过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5.再婚夫妻再婚前只有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新组合家庭只有这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6.再婚夫妻中一方属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属初婚或者未生育过,再婚后经批准生育一个子女,且新组合家庭只有这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7.无配偶未生育过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8.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符合只有一个子女的其他条件的。
(二)《独生子女证》《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否属同种类型的证件?
《独生子女证》和《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不同时段的证件名称,属同种类型的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持有云南省龙陵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发的《独生子女证》家庭不需办理《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未尽事宜请具体咨询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及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咨询电话:0875-6121122)、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会事务办、户籍所在地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