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1-071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12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愿检尽检”人群提供更便利的服务。现将县疾控中心调整新冠核酸采样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自愿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个人或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个人。
二、采样时间及地点
(一)采样时间。
早上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
(二)采样地点。
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采样点。
三、注意事项
(一)早上采样的报告当天15:30后领取,下午采样的报告第二天上午08:00后领取。
(二)报告领取点在门卫值班室。
(三)电子版报告领取程序:关注健康龙陵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注册→登录→健康直通车→龙陵疾控→核酸报告查询。如查不到,退出重新登录重复上述步骤操作即可。
联系人:欧医生,联系电话:0875-6121019。
特此通告
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