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rmzfbgs/20231120-00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 2023-11-2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机关事务
政策问答|龙陵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一、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保政发〔2023〕9号)、《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龙政发〔2023〕31号)、《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龙陵县乡镇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龙政发〔2023〕80号)精神,在《龙陵县乡镇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基础上制定了《龙陵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二、各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有多少项?

答:各乡镇的行政执法事项具体为:龙山镇121项,镇安镇133项,龙新乡121项,勐糯镇132项,龙江乡125项,碧寨乡123项,象达镇131项,平达乡127项,木城乡120项。


三、各乡镇选取事项有什么不同?

答:一是各乡镇选取事项各不相同的原因为按(云政发〔2023〕9号)文要求,各乡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承接能力进行选取,体现一乡镇一清单,不能一刀切,但也不能差距太大。

二是一般情况下,镇选取事项比乡要多一些,是因为住建部门关于城市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方面10个事项,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管理权限只到镇级(龙陵县仅有镇安镇、腊勐镇、象达镇、勐糯镇可以选取)。自然资源部门关于临时建设的处罚方面3个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管理权限只到镇级(龙陵县仅有镇安镇、腊勐镇、象达镇、勐糯镇可以选取)。以上13项事项在龙山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由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管理,不进行下放,故龙山镇相对其他镇选取事项较少。


四、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

答:一是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抓好《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落实落地,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县直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工作衔接和落实,为乡镇行政执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各乡镇依法履职,主动对接县级有关部门,熟悉业务办理流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要以《龙陵县乡镇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为基础,严禁擅自减少行政执法事项。三是按照“先培训再下放”的原则,各有关部门结合赋权事项合理设置培训课程,科学安排培训内容,集中开展好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并指导各乡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运行的有关制度措施和工作流程;四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防监管缺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监督和指导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赋权事项运行顺畅高效;坚持放权与监管并重,各赋权单位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做到“放权不放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