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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3020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 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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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政策问答|龙陵县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什么是“基层消防力量”?

答:基层消防力量是“一队一站”(即乡镇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工作站)新模式的简称。基层消防力量全面落实基层消防安全责任制,从龙陵山区面积大、乡村分布偏远等实际出发,着力解决乡、镇消防基础薄弱、救援力量不足、“小火亡人”风险突出等难题,因地制宜、补齐短板,全面加强乡、镇消防力量建设,构建乡、镇消防力量建设“一队一站”(即乡镇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工作站)新模式,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2年8月12日省人民政府第1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了《云南省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11月30日经市委常委会第55次会议和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了《保山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龙陵县实际,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2次对《龙陵县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研究讨论,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到全县9个乡镇进行实地调研并听取意见,从龙陵山区面积大、乡村分布偏远等实际出发,推动印发实施《龙陵县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按照省、市两级《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城市消防救援站保护范围(龙山镇)外的9个乡镇全面建成“一队一站”,参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3547—2017)进行建设。主要目标:一是2023年3月31日前,所有乡镇完成“一队一站”挂牌,站房、车辆、器材、装备等年底前达标;二是于2023年12月31日前,所有社区、行政村建立村级微型消防站,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管理职责,完善消防安全制度。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配齐工作人员。全县“一队一站”至少配备事业编制人员11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48人。其中,龙江乡、勐糯镇专职消防队分别至少配备2名事业编制人员、8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镇安镇、龙新乡、象达镇、平达乡、木城乡、腊勐镇专职消防队分别至少配备1名事业编制人员、5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碧寨乡志愿消防队至少配备1名事业编制人员、2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消防工作站不少于2名人员,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应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具体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综合执法职责的现有机构事业编制人员担任或由乡镇专职消防队事业编制人员兼任。“一队一站”事业编制人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招聘办法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及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联合制定,招聘和整合等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二)建设营房设施。“一队一站”设置独立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完善生活、训练等设施,满足执勤、工作和生活需要。(三)配齐装备器材。按照建设标准,为乡镇专职消防队配齐消防车辆和灭火、抢险救援、个人防护等装备器材,借助“雪亮工程”“天保工程”、综治管理等信息平台,建立与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勤联动的接处警、视频监控等系统,确保响应迅速、出动及时。(四)明确工作职责。乡镇专职消防队主要承担辖区综合应急救援、火灾扑救等工作,并按要求参与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乡镇消防工作站主要承担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通过依法授权或委托方式明确承担的消防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督促辖区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微型消防站主要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业务训练和指挥扑救初期火灾。(五)完善制度机制。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一队一站”开展业务指导和防灭火、抢险救援业务培训,并将其纳入消防救援调度指挥体系,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防消融合等机制。“一队一站”要结合职责,细化岗位设置和具体分工,建立组织生活、值班执勤、学习训练、消防检查巡查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制度,并按照县消防救援大队制定的档案制作标准,建立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