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40229-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态文明决策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龙陵县人民政府印发《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推动《规划》精神贯彻落实,现将《规划》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建设生态文明,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战略部署,是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必然途径,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会上强调,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的一项示范创建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定(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2023年修订版)》、《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云环发〔2022〕19号)、《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云环发〔2022〕21号)等相关要求,结合龙陵县实际,编制《规划》。
三、主要内容
《规划》对标对表国家编制指南,主要包括前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规划总则、规划任务与措施、规划重点工程及效益分析6章。
(一)前言。龙陵县委、县政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通过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六大体系建设,取得突出工作成效,为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和保山市生态文明决策部署,全面推进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龙陵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将《规划》作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争当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龙陵县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抓手。
(二)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分为工作基础和存在问题及机遇挑战两部分,工作基础部分主要介绍龙陵县区域概况,全面总结近5年龙陵县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主要经验做法及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及机遇挑战部分主要分析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梳理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对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三)规划总则。提出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指导思想、5大主要工作原则,规定规划范围与期限,确定规划定位,设置规划目标和规划建设指标体系。
(四)规划任务与措施。从生态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生态空间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生活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等6个方面提出了2023—2030年期间重点工作任务及措施。
1﹒生态制度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2﹒生态安全体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巩固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严格管控土壤环境质量,开展噪声污染综合防治,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3﹒生态空间体系。严格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4﹒生态经济体系。推进生态产业发展,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进清洁化生产,园区循环化改造。
5﹒生态生活体系。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推进绿色城镇化建设,抓实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6﹒生态文化体系。加快培育生态文明思想意识,弘扬特色传统文化,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共享。
(五)规划重点工程及效益分析。围绕六大领域建设,设有6大工程项目类别、共26个项目,投资460329万元。分别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个方面进行效益分析。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为确保规划的顺利推进,从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监督考核、加大资金统筹、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公众参与5个方面进行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