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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31127-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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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社会保障
解读《龙陵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背景依据

根据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2〕67号)、《云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3〕1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不断增强全县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龙陵实际,制定《龙陵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龙陵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二、目标任务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便利化可及化水平,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

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龙陵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基本养老服务统计调查制度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

(二)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确保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健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合理确定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三是强化人才支撑,到2025年全县培训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民政业务管理人员等不少于1000人次;四是落实优惠政策,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五是维护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长效机制。

(三)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一是科学规划布局,根据本县养老服务需求分阶段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促进养老服务能力提质拓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二是落实配套设施,完善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行动,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三是推动转型升级,2024年,实现所有乡镇农村敬老院职能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职能转变,强化兜底线、促普惠、社会化协同发展的养老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四是强化基础作用,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到2025年,确保全县有1所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五是促进医养融合,到2024年,所有医疗机构能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取药等便利服务,全县至少有1家示范性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六是支持社会参与,建设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

(四)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

一是完善服务网络。在城镇地区建设“镇-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在农村地区建设“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二是提升运营水平。推动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开展全方位助老服务。三是支持居家养老。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人口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四是优化环境建设。有序推进公共环境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五是推进认证工作。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服务,为老年人获取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便利。

(五)龙陵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参照《保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了29项服务内容,覆盖养老保险、高龄津贴、就医、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健康管理、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16项物质帮助、6项照护服务、9项关爱服务。1-12项为面向社会老年人的普惠服务项目,13-29项为面向特殊老年人的保障服务项目。其中,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标准,在省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到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50元。

四、出台意义

(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要求。第七次全国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272769人,其中,0—14岁人口为59441人,占总人口的21.79%;15—59岁人口为164054人,占总人口的6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49274人,占总人口的18.0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4345人,占总人口的12.5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5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9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18个百分点。截止2022年底,我县60周岁及以上老人54290人,全县常住人口270000人,人口老龄化率已达20%,老年人群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现象突出,城乡留守老人现象普遍,现有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还不能满足经济困难的残疾、孤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市级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促进养老服务工作提质增效。结合县情,确需出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提升的实施意见,引导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省、市政府惠民实事的必然要求。省、市政府连续多年将养老服务纳入惠民实事,基本养老服务涵盖的兜底服务保障、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机构设施运营管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都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龙陵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龙陵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与市级养老服务考核对标对表。实施后能有效解决我县特困供养机构闲置率高、服务能力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专业人才短缺等多方面问题,是“十四五”期间推动我县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的全方位的指导性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