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rmzfbgs/20230209-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2-09 |
文号 | 浏览量 |
2023年2月8日龙陵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龙陵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应急预案》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应急预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保障全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效率,明确职责,及时、科学、有效的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规范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项目建设安全,维护当地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稳定,促进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龙陵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文件精神,结合龙陵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原则
本预案的制定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快速反应、分级管理的总原则。本预案依法依规进行编制,充分发挥各级部门、专家领导、技术干部和广大民众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科学决策、科学指挥的能力,调动参建各方专业队伍的技术力量和装备,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系统,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陵县境内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决策、准备、实施及运行四个阶段,针对可能发生的上防、群体性事件、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影响水库建设、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实施本预案进行应对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四、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和分级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公共事件发生的起因、过程、性质、和影响程度,对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分类和分级。
(一)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等三类事件。
(二)结合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如下表。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分级表 | ||
分 级 | 上访人数及集会 | 负面影响程度 |
Ⅰ级(重大) | 200人以上人员到县上访、集会 | 对抗特征突出,冲击、围攻政党委、政府,发生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造成4小时以上全面停工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5人以上受伤等对工程建设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
Ⅱ级(较大) | 200人以下、100人以上人员到县上访、集会 | 对抗特征突出,冲击、围攻政党委、政府,发生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受伤等对工程建设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
Ⅲ级(一般) | 100人以下、50人以上人员到县上访、集会 | 对抗特征突出,冲击、围攻政党委、政府,发生围堵、辱骂工作人员等行为;造成人员受伤等对工程建设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
Ⅳ级(较小和微小)四级 | 50人以下、20人以上人员到县上访、集会 | 对抗特征突出,冲击、围攻政党委、政府,发生围堵、辱骂工作人员等行为对工程建设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
五、实施时间
从该文件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六、应急预案及响应
重大水利建设项目预案体系由处置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和社会安全三个专项预案组成。各专项预案包括风险分析、预防措施和处置措施。
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先由各应急工作组组织实施,待领导小组赶到现场后,把现场指挥权交由应急领导小组。超出乡镇应急处置能力时,必须及时向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或地方政府申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设置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对外公布应急领导小组及各个工作组的联系电话;应急处置工作组的工作人员,确保24小时全天候开机,保障通信畅通。
七、注意事项
本预案在执行过程中,若遇水利工程规模、工程设计、隶属关系、周围环境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和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要求,由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提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可以进行修订,修订后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和批准。
八、关键词诠释
自然灾害:指主要有工程施工引发防洪、干旱、山林火灾等;
事故灾难:指主要有施工作业引发的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社会安全:指主要有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引发的上访、集体上访,围堵政府和相关单位,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干扰领导和工作人员正常生活工作,阻碍工程施工、打砸设备等个体和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