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30515-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5-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出台背景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发〔2022〕18号)精神,结合龙陵实际,出台该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到2023年底前,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编制审核、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应进必进”全面落实;政务服务综合办事窗口设置改革全面完成;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更加全面,“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85%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到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实现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集成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三、主要举措
聚焦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三个方面明确21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的管理,规范完善事项实施要素信息,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品质统一的政务服务。
二是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规范政务服务综合办事窗口设置、窗口服务行为,统筹划分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区域,即办件实现“一次取号、一窗受理、全程服务、一次办结”,审批件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规范审批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范开展政务评价,做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实现清单化管理;推进审批监管协同,实现监管执法信息的实时汇聚;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全面提升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实现“一次告知、一号申请、一表提交、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统一出件”;推广政务服务“免证办”,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和互通互认;持续拓展“跨域通办”,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推广政务服务“承诺办”,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推行延时错时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灵活的办事时间;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推进水电气、公证、法律援助和缴税、缴费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有关的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和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四、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体系建设。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确保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加强安全保障和队伍建设。明确共享数据使用要实现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确保数据共享安全可控。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办事窗口人员的选派、管理、考核、考核成果应用等有关事项。
三是加强宣传推广和督查考核。各乡镇、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宣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政务服务工作督查考核和结果运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