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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2-0510005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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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便于更好理解《龙陵县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现将《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要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行为,继续大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李克强总理强调,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全县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并以清单

方式实施管理,方便市场主体清楚、明白办理许可证,进入到相关领域经营。在便捷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的同时,要求政府部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上来。“证照分离”改革,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延续和深化,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对我县承接的中央层面设定的72项、云南省设定的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分类推进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健全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活力,让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二)主要任务

分类推进行政审批与市场准入改革,对具体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改革,对使用标准化条目登记经营范围按准入即准营、承诺即准营、帮办许可即准营三种方式改革,推动将更多审批改为备案事项纳入“多证合一”,将告知承诺事项纳入“证照一体化办理”。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登记、许可与监管的衔接,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和电子证照的归集运用。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应改革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根据改革方式健全监管规则,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精准预警风险隐患。

(三)主要措施

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登记服务便利化。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高效便利服务。大力推行审批服务标准化。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一门、一窗、一网、一次”的优质高效服务,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大力推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各部门要把信息归集共享作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必要支撑和重要保障,以信息共享推动审批流程再造,加强部门间业务系统对接,健全完善数据互联互通和推送反馈机制,全力打通“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系统互联、信息互通、证照互认。大力推广电子证照归集运用。认真落实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运用,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共享,逐步扩大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场景。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只批不管”“不批不管”等问题,既要杜绝监管真空,又要避免重复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规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出台的监管规则和关于技术、安全、质量、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国家标准。严格实施分类监管。对一般行业和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严格实施全覆盖重点监管,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严格实施失信惩戒。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健全完善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有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震慑力。

三、具体要求

一是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二是加强法治保障。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四是加强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