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2-0615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6-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龙陵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确保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有效落实,现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公民科学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提升科学素质,对公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1年6月,国务院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国发〔2021〕9号),2021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云政发〔2021〕29号),2022年3月,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保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保政发〔2022〕5号),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精神,紧扣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龙陵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龙陵实际,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龙陵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12%,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全县城乡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状态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明显,“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普遍提高。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五项提升行动。紧紧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技能,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二)实施五项重点工程。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强化工程、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一是县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全县《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实施方案》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三是各有关单位将《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纳入部门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发挥职能,履行工作职责。四是各级科协牵头推进《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会同各成员单位全面推进本级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二)机制保障。一是完善责任机制。县人民政府每年召开1次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会议,安排本年度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解决有关工作问题和困难。二是完善评估体系。县对乡(镇)开展年度检查、综合考评,确保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县、乡(镇)两级适时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及时掌握全县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情况。三是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工作机制,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三)条件保障。一是加强政策支撑。积极争取上级政府部门支持,探索研究科普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并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二是加强理论研究。围绕新科技新应用带来的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科学谣言等方面,开展科学素质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科学素质统计分析,深入开展科普对象、手段和方法等研究,探索打造科学素质建设高端智库。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将科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关单位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开展科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