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2-031500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3-1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规定,为切实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龙陵县人民政府制发了《龙陵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帮助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方案的有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龙陵县位于云南省西部边陲,介于龙川江和怒江之间,境内山脉起伏盘错,形成上紧下疏、中部高、东西两侧倾斜的地形,地质复杂多样,雨季集中,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根据县气象局趋势预测,预计2022年总降雨量2040毫米,比2021年多341毫米,比历年多8毫米。汛期(5月—10月)降雨量1790毫米,占年降雨量的88%。主汛期(6月—9月)降雨量1440毫米,占全年降雨量的71%,主汛期降雨量大且较为集中,是滑坡、泥石流等山洪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段。根据降雨量情况,2022年较2021年总降雨量略有增多,局部地区因为多年的灾害积累,在有单点暴雨的情况下还有加剧的可能,5月中下旬至10月,强降水天气频繁,极易引发洪涝灾害,是全县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必须高度重视危险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避免灾害损失;10月—12月,地质灾害基本平稳,做好汛后复查工作。为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管,切实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健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体系、责任体系、群测群防体系、应急救援体系;落实监测、预警、预报和避让措施;依法防灾、科学防灾、社会化防灾并举,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重大伤亡事故和责任事故。
(二)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依法实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加强地质灾害动态调查评价工作;完成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建成更加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坚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地质灾害危害严重的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使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治理。基本实现地质灾害的有序、主动防治。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第二部分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第三部分是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提出了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有效防范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严格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和项目,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举措。
四、方案的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乡镇、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及时启动防灾应急预案,有关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县自然资源局切实督促各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汛期值守、强降雨期巡查、预警信息发布传达、主动预防避让、灾情速报等制度规定,确保信息畅通,应对及时,防患于未然。
(二)抓好巡查排查。广泛开展宣传,认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能力。及时向受隐患点威胁的村民和企业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确保不留死角,100%发放到位。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巡查和检查,确保每一个隐患点监测防范到位。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避免新的地质灾害发生。
(三)加强值班值守。各乡镇、各村(社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和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在所有地质灾害隐患区内有群众居住的地方,必须落实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夜间值班、灾情查询、动态督促等工作,时刻严密防范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必须上岗到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遇有强降雨,加强巡查次数,加大检查力度,对出现明显变形迹象或临灾征兆的,及时报告并发出预警撤离信息,通知涉险群众提前撤离。险情和灾情发生后,乡镇、村组干部切实履职,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伤员救治和群众安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