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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19-0218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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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解读《产教融合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8〕52号)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逐步形成全县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结合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了便于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等更好地理解《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教育和人才改革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国务院印发出台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龙陵县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紧紧把握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人才和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突出落地落实,针对龙陵县产教融合现状和存在问题,明确了龙陵县深化产教融合的发展格局、企业主体作用、人才培育、供需对接、支撑保障、组织协调等六个方面27条意见。

第一部分:构建教育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把发展重点产业和职业教学密切结合起来,强化就业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建立紧密对接的产业链。以重点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为导向,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结合区域产业经济转化升级,重点支持网络空间安全、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等新工科发展,积极支持家政、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领域专业发展,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

第二部分: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鼓励区域、行业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或以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学设计、实习实训,形成教育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持续联动与持续改进机制,鼓励企业向职业学校、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同时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鼓励采取以引企进校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支持企业、学校、科研机构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加快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

第三部分:加强产教融合人才培育。将工匠精神河动手实践能力培养融入职业教学中,推动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服务基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鼓励职业学校与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合作,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

第四部分: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推进校企合作对接,积极培育市场导向、对接供需、精准服务、规范运作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设政府、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健全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加强产教协同试点、示范院校评估,做好产教融合风险预判和成果预测。

第五部分:强化产教融合支撑保障。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支持职业学校加强学科、人才、研究与产业互动,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应用转化。对不同地区、不同专业、明规模、明效益的职业学校实行差异化拨款,财政、税务部门要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举措,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的财税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鼓励各级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促进产教融合发展。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县与县之间的职业教育合作,共享区域职业教育资源,共建高端合作项目。

三、出台意义

当前,龙陵县人才的教育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特别是结构性矛盾凸显,教育对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引领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实施意见》的制定,是龙陵县贯彻落实国家《若干意见》的具体体现,深化产教融合,在人民的主观需求和时代的客观要求,在人才的供给和需求之间建立有机平衡,既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需求,又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努力解决人才供需的结构性矛盾,为龙陵县经济社会,教育产业脱贫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