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18-1228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8-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出台背景
2018年4月26日,阮成发省长在省安委会全体会议上提出“打基础管长远,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积极谋划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随后,省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第81次(扩大)会议就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做出具体部署。
2018年9月5日,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云政发〔2018〕50号)文件下发;2018年12月7日,出台《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保政发〔2018〕30号)文件下发。并提出重点治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旅游6个重点行业领域,建设5个监管平台,开展4类专项行动,明确8项保障措施,力争到2020年实现安全基础状况明显改善、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云政发〔2018〕50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保政发〔2018〕30号)文件精神,特印发《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龙政发〔2018〕90号)。
二、主要内容
总体上,《意见》在结构、内容、要求等方面与省、市保持基本一致,并结合龙陵县实际做出调整。
(一)行动目标。根据分析龙陵县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起数按照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已无太大压缩的空间,故将行动目标确定为: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起数得到有效控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
(二)重点任务。考虑到龙陵县无地下煤矿且不涉及瓦斯治理和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故重点任务主要抓好6个行业领域明确的15项工程。
1.重点在6个行业领域实施15项安全工程
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方面,由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安交警大队按职责分别牵头,开展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防范能力提升、路网管理领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管控能力提升等4项工程,12项重点措施:一是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防范素质能力;二是强化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严把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准入关口;三是提升重点领域运输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提升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能力;五是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综合治理已排查出来的普通国省道公路隐患里程;六是实施危桥危隧改造治理;七是路面养护安全提升;八是提升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能力;九是提升安全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十是提升船舶安全标准;十一是提升抗风险能力,全面落实水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十二是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建筑施工方面,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别负责,重点开展2项工程。一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工程。以“五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3个100%”。二是隧道施工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严格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煤矿方面,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实施3项工程。一是淘汰落后产能攻坚工程。2018年,完成龙陵县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任务;2019-2020年,规划煤炭产业保供应发展目标,引导煤矿企业利用产能置换长效机制提升和释放优质产能。二是以水害为主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程。2018年,组织煤矿企业开展以水害为主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2019-2020年,逐步建立和完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长效机制。三是煤矿安全基础提升工程。2018年底,配合完成《云南省煤炭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编制和煤炭综合利用、煤炭资源支撑与可持续发展等课题研究工作。
非煤矿山方面,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实施3项工程。一是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质量提升工程,依法依规淘汰关闭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且难以整改的小型矿山;结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依法依规取缔关闭、有序退出;继续推动矿山改造提升和整合重组采矿权办理工作,实现依法依规关闭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实现同步注(吊)销。二是非煤矿山安全基础提升工程。开展“五化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和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到2020年底,建成2座县级示范“五化矿山”,实现全县所有生产矿山建成“双重预防机制”标准体系并按照体系运行。三是非煤矿山采空区和尾矿库专项治理工程。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实施2项工程。一是危险化品企业整治改造工程。2020年底,4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完成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和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二是烟花爆竹企业改造升级工程。2020年,零售店(点)从目前的121个减少到80个以内。
旅游方面,实施旅游业事故防范能力提升工程,明确3项措施。一是全面增强旅游业应急保障能力,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发布旅游预警信息,健全涉旅救援保障体系和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救援机制。二是提升旅行社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开展出境游线路、产品和服务安全评估,实施旅行社企业及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车(船)安全专项整治。三是提升景区景点安全保障水平,明确高风险旅游项目部门监管职责,实施A级旅游景区游客流量控制管理,落实景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冶金等工贸八大行业以及油气管道、特种设备、消防、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水利、电力、农用机械、渔业船舶、学校医院、市场商场、食品药品、林业、气象等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2.重点建设5个安全监管平台
以提升数据预警管控能力和线上与线下“一体化”监管为目标。一是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二是建设道路交通安全“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三是建设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一体化平台;四是建设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五是建设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
3.持续开展4类专项行动
坚持“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行动;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三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四是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4.明确8项保障措施
建立“安委会统一领导,牵头部门负总责,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属地政府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成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强化各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强化信息通报,严格监管执法,采取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媒体曝光等方式,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涉及的资金原则上按属地管理原则,依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县级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