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18-0812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8-08-12 |
文号 | 浏览量 |
2018年8月12日龙陵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2018年畜牧业生产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意见》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文),加快山地牧业跨越发展,实现“十三五”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打造“特色林畜生态县”,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农民经济收入持续增加,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并结合实际提出了本意见。
二、意见的基本框架
《意见》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发展方向,以提升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着力推进布局区域化、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五化同步”,大力实施生猪三百、牛羊双百、家禽百万、生态牧场、畜禽加工“五大工程”,建立健全畜牧科技支撑、动物疫病防控、畜禽良种繁育、饲草饲料生产、畜产品流通、畜产品安全监管“六大体系”,建设现代畜牧业,努力把龙陵建设成为云南高原特色畜禽养殖基地县和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2018年末,计划实现畜牧业产值13.8亿元,肉类总产量4.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7.1%和5.6%。生猪、大牲畜、羊和禽存栏分别为38万头、18.4万头、20.1万只和122万只,同比分别增长2.2%、7.7%、9.6%和5.7%。出栏肥猪47万头、牛4.8万头、肉羊18.4万只、禽类120万只、禽蛋产量1540吨,同比分别增长6.6%、6.2%、2.6%、4.9%和7.7%。猪、牛、羊、禽疫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5%、2%和6%以内,完成肉牛冻改0.8万头,生猪改良5万窝,青贮饲料15万吨,推广农田种草5万亩。努力创建市级示范场3个、生态牧场1个,规模化重点肉牛、肉羊养殖企业各1个;壮大中华蜜蜂产业,新增养殖10000群。
第三部分:工作重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生态牧业建设、抓实动物疫病防控、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畜牧科技推广、推进产业化经营、发挥精准脱贫作用。
第四部分:主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策导向机制、拓宽产业投入渠道、强化部门协同推进。
解读途径:县政府门户网站
解读时间:2018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