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18-0916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8-09-16 |
文号 | 浏览量 |
2018年9月16日龙陵县人民政府印发了《2019年香料烟生产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意见》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起草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2019年香料烟生产工作意见》(保政办函〔2018〕31号)和保山市2018年烤烟收购暨2019年香料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香料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农民经济收入持续增加,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并结合实际提出了本意见。
二、意见的基本框架
《意见》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牢牢把握当前市场机遇,以绿色发展、稳定规模、提质增效、助农增收为抓手,全面巩固提升龙陵香料烟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
(一)生产收购任务。全县指导性种植面积9000亩,指令性收购烟叶27000担。其中:碧寨乡指导性种植面积4000亩,指令性收购烟叶12500担;平达乡指导性种植面积1600亩,指令性收购烟叶4500担;勐糯镇指导性种植面积2600亩,指令性收购烟叶8300担;木城乡指导性种植面积800亩,指令性收购烟叶1700担。计划实现烟叶交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烟叶税660万元以上。
(二)质量指标。质检入库AB级比例55%以上,等级合格率达80%以上,烟叶水分控制在14%—16%。
(三)安全指标。烟叶中各种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不超过客户限量标准,杜绝一类非烟物质。
第三部分:主要政策和考核措施
(一)市级和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扶持政策
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2019年香料烟生产工作的意见》(保政办函〔2018〕31号)规定执行。
(二)县级生产扶持费提取与扶持
县财政按照收购量每担烟安排50元专项用于扶持香料烟生产发展,其余烟叶税全部返还种烟乡镇。县级财政安排的香料烟产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每担烟10元);香料烟预备苗培养补助(9万元);对零星基础设施建设,穿烟机、调制棚调剂等,根据烟区调整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第四部分:主要技术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技术措施
严格落实“香料烟标准化生产技术”。
(二)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增强产业发展决心。
2.科学布局,确保产业发展稳定。
3.提升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4.培养核心烟农,提高种烟效益。
5.规范管理,提高烟叶生产过程管控力。
6.增强风险意识,切实维护烟农利益。
7.提升服务,提高烟农种烟满意度。
8.强化督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