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06_A/2017-102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7-08-18 |
文号 | 浏览量 | 26 |
2017年8月18日龙陵县人民政府印发了《2017年畜牧业生产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意见》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功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畜牧兽医工作意见》(保政办发〔2017〕47号)文件精神,加快山地牧业跨越发展,夯实“十三五”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基础,着力打造“特色林畜生态县”,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保障农民经济收入持续增加,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并结合实际提出了本意见。
二、意见的基本框架
《意见》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发展方向,以提升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着力推进布局区域化、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五化同步”,大力实施生猪三百、牛羊双百、家禽百万、生态牧场、畜禽加工“五大工程”,建立健全畜牧科技支撑、动物疫病防控、畜禽良种繁育、饲草饲料生产、畜产品流通、畜产品安全监管“六大体系”,建设现代畜牧业,努力把龙陵建设成为云南高原特色畜禽养殖基地县和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2017年末,计划实现畜牧业产值12.87亿元,肉类总产量4.2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0.1%和5.8%。生猪、牛、羊和禽存栏分别为37万头、16万头、18.3万只和110万只,同比分别增长4.3%、6.3%、7.5%和0.3%。出栏肥猪44万头、肉牛4.5万头、肉羊17.9万只、禽类114万只、禽蛋产量1410吨,同比分别增长4.6%、9%、9%、4.1%和7.9%。猪、牛、羊、禽疫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5%、2%和6%以内。完成肉牛冻改0.6万头,生猪改良4.5万窝,青贮饲料15万吨,推广农田种草5万亩。努力创建省、市级示范场4个、生态牧场1个。新建标准化规模养羊场4个,培育养羊重点户18户,养羊大户101户、舍饲户86户、短期育肥39户,开展龙陵黄山羊商业保险22000只;壮大中华蜜蜂养殖基地,新增养殖7000群。
第三部分:工作重点。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切实抓好畜牧业生产发展、切实抓好生态畜牧业建设、切实抓好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抓好畜牧科技推广、切实抓好畜牧产业化经营、切实抓好畜牧业精准扶贫。
第四部分:主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策导向机制、多渠道加大畜牧产业投入、强化部门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