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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30/2017-0223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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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关于龙陵县“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解读

《龙陵县“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龙政办发〔2017〕9号,以下简称《规划》)是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消防大队牵头编制的部门一般规划,主要阐明县委、县政府关于我县“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是各级履行公共消防安全职责、审批消防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一、出台背景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防控能力和应急救援实力显著提升,有效维护了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公安部于2016年7月印发《“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公消〔2016〕212号),要求编制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省消防总队及市消防支队也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开展“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2016年9月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消防大队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专项开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云南省、保山市编制“十三五”消防发展规划要求,结合龙陵县实际,在走访、调研、座谈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12个县级部门的意见。2016年11月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了《龙陵县“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于2017年2月9日印发。《规划》的出台将起到以下作用:

一是全面总结回顾“十二五”时期龙陵县消防事业发展成果。《规划》从主要从社会火灾形势、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公安消防措施、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城乡火灾防控、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六个方面对龙陵县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充分展示龙陵县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各项成效,为十三五时期全县消防工作提供参考。二是预判“十三五”时期消防安全形势。《规划》从消防安全社会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防控水平、车辆装备建设、消防专业力量建设五个方面,对十三五期间龙陵县消防工作进行预判,为科学编制龙陵县十三五消防规划提供确实的问题导向。三是全面明确“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主要从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公共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应急救援能力体系建设和消防综合保障体系建设五个方面,对龙陵县“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进行明确。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

结合龙陵县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确定龙陵县“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主要指标。指标的确定主要依据保山市“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规划,并结合龙陵县实际情况,基本形成消防工作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体系完备,公共消防安全能力明显提升的消防工作体系。

(二)主要工作指标和重点建设项目

龙陵县“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主要指标

序号

分类

指 标

十二五

十三五

属性

1

火灾

形势

年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

0.19

0.19

约束性

2

年均GDP火灾损失率(‰)

0.2

0.15

约束性

3

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火灾

约束性

4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公安现役消防站改扩建

0

1

约束性

5

县城及全国重点镇消防专项规划编制率与审批率(%)

100

约束性

6

市政消火栓建设

106

完成补建任务;同步建设,不欠新账

预期性

7

公共消防安全治理

文物单位和连片村寨消防建设达标率(%)

100

预期性

8

整改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

100

约束性

9

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

75

预期性

10

消防装备建设

抢险救援器材配备率(%)

88

100

预期性

11

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率(%)

82

100

预期性

12

灭火器材配备率(%)

91

100

预期性

13

力量编成装备配备率(%)

75

100

预期性

14

灭火、举高、专勤消防车配备比例(%)

55:20:25

预期性

15

地震救援分队(支)

1

预期性

16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专职消防队达标(个)

国家重点镇(一级)

1

1

预期性

一般建制镇(二级)

8

8

预期性

17

专职消防员

总数(人)

53

78

预期性

持证上岗率(%)

100

预期性

18

消防文员总数(人)

2

6

预期性

19

消防网格化管理达标率(%)

93

100

预期性

20

微型消防站(个)

121

预期性

21

派出所组建消防警组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龙陵县“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重点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和功能

1

消防队站建设

改扩建龙陵县公安消防大队营区及营房

2

车辆装备建设

配备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储备泡沫液10吨。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器材装备。重点加强18项个人基本防护装备、32项特种防护装备、9大类抢险救援装备的更新换代。

3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

政府专职消防队须建有固定的营房和训练场地、设施,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完成人员、车辆、器材装备建设。

4

社区、街道、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将建设

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可兼职);可依托单位办公室、值班室等设置库室及办公场所;装备器材配备应满足人员防护、灭火、通信要求;鼓励有条件的站点配备小型消防车。

(三)主要任务

1.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从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强化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三方面全面推动落实政府、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构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2.加强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建设。按照堵住源头、强化基础、城乡一体、科技应用、加强宣传、中介服务的目标要求,从深化法治消防建设、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加强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培训社会消防服务组织6个方面,全力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不断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

3.加强公共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强化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职能,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加强重点领域消防法安全治理、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5个方面,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力度,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揭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体系建设。从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网络、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推进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实战化水平、提升消防信息化水平5个方面,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有效整合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社会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健全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网络,不断提升消防应急救援水平。

5.加强消防综合保障体系建设。从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加强消防站点建设、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3个方面,按照政府领导有力、基础设施完备、技术装备精良、消防队伍强大的总体要求,确保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到位,加强推进与龙陵经济建设相适应的消防基础保障体系建设。

(四)实施责任和保障措施

从组织保障、经费保障、责任保障和跟踪督办4个方面为龙陵“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落实及保障措施进行阐述,重点从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火灾隐患查处及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明确。

(五)关于生效时间和新老政策的衔接问题

《规划》的生效时间为2017年2月9日。考虑到市政府未对龙陵县“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进行全面验收考评,下发执行的主要工作任务、指标和重点建设项目按照《龙陵县“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执行。“十二五”时期未落实的主要工作任务、指标结合“十三五”消防规划一并执行。